(獨媒報導)去年5月24日「反惡法大遊行」中,律師陳子遷於銅鑼灣利園山道與堵路示威者發生爭執,陳遭數人襲擊致流血,事後4男被控暴動及蓄意傷人等罪,案件今(18日)於區域法院再提訊。第一、二被告透過律師否認所有控罪,第三、四被告的律師則透露已與控方達成協議,將首項控罪暴動更改為非法集結,連同蓄意傷人罪一併認罪。法官陳廣池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0月3日作正式答辯及審訊,4人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被告依次為:唐健帮(31歲)、譽韋崙(24歲)、鄭學洺(23歲)及王姓男生(16歲),4人同被控一項參與暴動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5月24日,在銅鑼灣禮頓道及加路連山道一帶參與暴動,以及意圖使陳子遷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地傷害他。
譽韋崙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控罪指,他於2020年6月30日,在柴灣翠灣邨一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支伸縮棍。
案件編號:DCCC65/2021、DCCC66/2021 (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