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96人被指在金鐘道和政府總部外參與暴動,分拆成多案審訊。其中一宗8人案件,5男女在開審前認暴動罪,餘下3男否認控罪,今(15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當天政總外發生暴動,而影片拍攝到各被告曾向政總投擲硬物。控方擬傳召政府高級化驗師譚卓寧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他模仿穿上被告衣物,透過對比片段辨認各被告。
3名不認罪的被告為:謝曉峰(案發時20歲,學生)、14歲男學生和曾憲嘉(案發時24歲)。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的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數百名示威者由銅鑼灣遊行至金鐘政府總部外,至下午4時許,約500人聚集於夏愨道行車天橋及橋底。示威者組成傘陣、向政總投擲硬物、破壞外圍水馬,及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警方出動水炮車並發射藍色液體驅散,示威者依然拒絕離開,躲到行車天橋底下。
控方稱影片拍攝到各人的涉案行為,被指稱為首被告謝曉峰的人,進入夏慤道馬路向政總前進及投擲硬物,其後被警長SGT A1截停;被指稱為第三被告14歲男生的片中人,於政總外圍徘徊及向政總投擲硬物,其後被警長SGT A2截停;被指稱為第四被告曾憲嘉的片中人,以大型投射器將硬物投擲向政總,其後遭警長SGT A3截停。
身份辨認方面,控方將傳召政府化驗所高級化驗師譚卓寧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以進行衣物對比。譚卓寧透過分別模仿穿上警方拘捕各被告後所檢取的衣物,對比控方提供的片段辨認各被告,認為片中人物為各被告,或有關可能性不能被排除。
控方稱,即使法庭不接受上述辨認證供,由於現場為暴動的中心範圍,各被告身處現場可被視為有份組成和參與暴動,包括起碼作為協助或鼓勵的一份子而參與其中。
鄭官早前應控方申請,替4名特別戰術小隊的警長頒下匿名令,以SGT A1、A2、A3、A4為代號,4人亦獲准使用法庭特別通道和屏風後作供,任何人不得披露該4名警員的身份和個人資料。
同案5名被告開審前承認暴動罪,分別為:姓馮男學生(案發時15歲、現年18歲)、黃昱翔(案發時20歲)、劉燕嫦(案發時29歲,技術員)、游茜茹(案發時22歲,產品檢測員)和范瑜(案發時30歲,髮型師)。暫委法官鄭念慈暫定於8月30日聽取求情及判刑,被告須還柙。
案件編號:DCCC237/2021、DCCC1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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