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大,有人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警方於何文田一帶截獲7輛車,並拘捕車上21人,被指協助理大游繩者逃避警方拘捕。他們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3人早前缺席聆訊獲發拘捕令,其後再多一人被捕,他另被控危駕罪。案件今(17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案中19名被告擬不認罪,排期至2023年1月26日至3月8日審訊,為期30日,而審前覆核將於今年11月30日進行。各被告繼續保釋,並獲准減少至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19名被告依次為:35歲船務主任何英傑、20歲學生林斌、22歲學生伍偉楠、32歲地盤工人冼宏俊、32歲秘書林施雅、23歲地盤工人梁卓鋒、20歲理財顧問陳俊鋒、25歲文員麥韜、20歲學生利文熙、17歲學生黃筠喬、41歲商人張頌熙、30歲銀行經理梁穎欣、32歲建築安全主任陳鎮洋、26歲網頁設計員劉淑華、22歲學生黃琪峰、21歲外賣員林鑫濤、18歲學生卓琬宜、24歲項目助理黎靖言及17歲學生陳宇晴。
兩案共分為8罪控告,其中7罪控19名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與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作為,意圖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的逮捕,而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而陳鎮洋另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8日,在紅磡繞道近理工大學李兆基樓危險駕駛一輛客貨車。
原為同案的3名被告伍卓文、黎敬暐和曾瑞娜早前未有到庭應訊,遭發出拘捕令。
案件編號:DCCC 313、573/2021(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