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多名泛民前議員及助理牽涉不同議會衝突而遭起訴,數宗案件屢次押後以待梁國雄搶文件案的終極判決,終院於9月裁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適用於檢控議員。前議員助理、工黨主席郭永健涉去年5.8內會的會議衝突,今(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藐視罪」及「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由於郭不同意控方所提出的案情指他伸手導致保安員跌倒,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將於12月15日召開紐頓聆訊(Newton Hearing)處理爭議,庭上未有讀出案情。至於其他被起訴的前議員,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所有案件皆押後至明年2月4日提堂。
郭永健認罪但爭議案情 12.15紐頓聆訊
工黨郭永健涉去年5月8日立法會內會會議,今承認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
不過郭的代表律師指,控辯雙方未能就承認案情達成共識,因案情初稿指郭永健手向前伸直,令立法會保安員簡廣榮跌倒在地上,事後獲發32日病假,可是辯方質疑郭有否伸手導致保安員跌倒及嚴重受傷,而鏡頭在眾人拉扯之間被遮蔽,無法拍攝到事發經過。辯方指此部份情節將影響郭的罪責和判刑,郭亦有可能遭民事索償,要求召開紐頓聆訊(Newton Hearing),以釐清案情。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遂安排於12月15日作紐頓聆訊,屆時將傳召保安員簡廣榮作供,及播放長約30分鐘的影片。
控罪指郭於2020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內,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致令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以及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即簡廣榮。
郭另涉六四集會案,上月承認各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共判監禁8個月,現正服刑。他今日亦申請撤銷議會案的擔保,獲羅官批准。
多宗議會衝突案押後至明年2月4日
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涉前年5.11「雙胞胎」議會衝突,被控4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同案被告早前透過律師申請本案以及其他同類案件一併押後至明年2月4日提堂。沒有律師代表的區今被解往法庭,目睹旁聽席的親友後即鞠躬致謝,他表示不反對押後至同日。區在本案獲准保釋,惟因初選案正在還柙。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多宗泛民議會衝突案件均押後至明年2月4日再提堂,包括前年5.11「雙胞胎議會」、去年5.8內會衝突、潑臭水案、一地兩檢會議及「搶選票」事件。
案件編號:ESCC2514/2019、WKCC384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