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20年7月1日大批市民到港島區遊行,抗議《港區國安法》實施,其後「美心西餅」遭縱火。一名為退休警兒子的19歲男學生於銅鑼灣被搜出汽油彈,他否認兩項縱火罪、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及一項盜竊罪,經審訊後所有罪名成立。被告今(28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法官謝沈智慧批評被告向美心縱火是因為不同意對方的言論,反問:「調返轉咁美心係咪可以搵人燒佢間屋?」被告須繼續還柙至3月15日判刑。
官批評被告毫無悔意
被告黃梓峻(19歲,職訓局學生)。法官謝沈智慧批評,背景報告顯示被告毫無悔意,最後被告撤回報告內的相關說法。
謝官其後指縱火罪十分嚴重,並問辯方控罪的最高刑罰,辯方回答在區域法院最高囚7年,謝官隨即表示:「係終身監禁呀!咁嚴重㗎!」
官指被告攜汽油彈及伙同他人犯案 不比其他縱火案輕微
謝官亦要求辯方逐一讀出相關案例,她並不同意辯方指本案比其他縱火案輕微,因被告攜有汽油彈為加刑因素,而且被告有預謀、與其他人伙同犯案,再加上案發地點銅鑼灣為繁盛地區,若商住大廈被縱火人命攸關。
被告因疫情無法返加拿大讀書 官質疑:我大把朋友啲細路都返到
辯方之後求情指,被告在候審期間有考取不同牌照、沒有放棄自己,謝官立即反駁:「唔係佢想點呀?送佢去加拿大讀書,佢無心機讀又返嚟!」辯方解釋疫情關係被告無法返回加拿大,謝官卻不同意此說法,並指:「我大把朋友啲細路都返到去讀書」,更一度強調「全世界都有(疫情),所以叫 pandemic」。
官反問:美心係咪可以搵人燒佢間屋呀?
辯方又指被告父母離異,被告與父親關係一般,而母親已有另一段關係。謝官又引述被告教會導師的求情信內容,信中提及「被告唔係為個人利益,係為整體社會公平挺身而出」。謝官反問:「燒美心係因為人哋講嘅嘢佢(被告)唔同意,調返轉咁美心係咪可以搵人燒佢間屋呀?」她又質疑:「咩叫為公平環境挺身而出呀?」
辯方一度希望法庭能夠輕判,惟謝官表示:「希望還希望,法律還法律,你要我輕判都要有基礎。」
謝官早前於裁決時指,被告在縱火位置徘徊,其後與縱火人士一同逃跑,因此裁定他伙同其他人縱火。謝官另裁定涉案背包屬於被告,內藏汽油彈和印有「警察 POLICE」字眼的膠套。
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富明街和波斯富街交界,以及波斯富街的美心西餅外兩處地方,用火損壞一些雜物。他另被控於同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中庭管有3個汽油彈和1個打火機;及在香港盜竊1個印有警察字樣的塑膠套。
案件編號:DCCC 17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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