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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否認藏汽油及喉釘 匿名警供稱租酒店房監視

設計師否認藏汽油及喉釘 匿名警供稱租酒店房監視

【獨媒報導】前年5月立法會恢復審議《國歌法》二讀,有人發起「三罷」阻止,警方接獲情報於翌日在銅鑼灣一間酒店租房作監視行動,一名28歲設計師被捕,被搜出含汽油的玻璃樽及40顆喉釘。他否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21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匿名作供警稱,當日接獲情報,並租酒店房作監視行動,見被告在另一房外與男子對話。最後被告攜帶背包等離開酒店時,被埋伏警員拘捕,並被搜出物品。辯方問及警員為何沒有將查問被告的過程紀錄在口供,警員指不可能將被告全部說話紀錄,在追問下他稱自己記得問題,因警察學校教警員查問時問類似問題。

警員租酒店房監視 見被告與男子對話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於2020年5月24日,示威者聚集在銅鑼灣及灣仔一帶,抗議《國歌法》及《國安法》。警方2020年5月24日及27日共接獲42宗在該一帶發生的縱火及非法集結等事件。

警方根據情報,於5月28日在銅鑼灣利園山道70號鳳鳴大廈2樓「尚棧精品酒店」執行一項監視行動,警員X租用酒店 7號房作監視。於下午3時48分,警員X看到被告離開3號房,並在房外與一名不知名男子聊天。

被告被埋伏警員截停 背包內被搜出汽油

於下午6時,警員X見被告揹着一個黑色背囊、手持一個印有白色太極圖案的黑色環保袋離開3號房。其後被告在大廈地下大堂被警員Y截停。經搜身後,警方發現被告的黑色背囊內盛有約1,138毫升汽油的透明塑膠瓶、一個盛有約750毫升汽油的白色及綠色玻璃瓶、一個盛有約415毫升汽油的 Asahi 金屬瓶、一把長鼻鉗、一罐黑色噴漆和40顆喉釘。而黑色環保袋內搜出4個未開封的面罩濾芯,以及兩個未開封的面罩。

在搜查酒店3號房後,警方發現一個啡色紙箱,內有13個未開封而載有伏特加的玻璃樽及1個空玻璃樽。政府化驗師證實被告所攜帶的3瓶汽油,通常是用作汽車燃料,若其產生的蒸氣與空氣混合後可致引爆。

大廈的閉路電視於5月24日至28日期間多次拍到被告頻繁進出大廈,尤其是被捕前,被告於上樓後揹着黑色背包及環保袋離開。

警員庭上指被告稱帶漏房卡 惟承認口供無寫

警員X庭上供稱,當日與另一警員於下午1時即場預約酒店,獲安排7號房,以監察有否不法活動並匯報給上司。他在房內聽到外面有聲,步出房外查看時見到紮髻的被告在3號房外與另一男子對話,之後行去酒店大門。被告之後接另一男子入內,兩人在大堂對話一會,被告稱帶漏房卡未能入房,當時被告帶着黑色手套。警員之後返回房內。直至約6時,警員見一男子戴豬咀由3號房走到酒店大門,其後被告以相同打扮並帶着背包及環保袋離開房間步出酒店,最後酒店大廈外埋伏的警員拘捕被告。

辯方盤問時指,警員在口供一直沒有紀錄被告與男子的對話,今在庭上才供稱,警員同意。被問及原因,警稱認為沒有可疑,又否認記錯。

口供無寫查問過程 警堅稱記得問題:警察學校教問類似問題

在酒店大廈外埋伏的警員Y供稱,在大廈的升降機大堂見被告攜有背包及環保袋,他截停被告時表露身分及出示委任證,並問被告剛才到哪裏、現時將前往哪裏,以及袋內的物品,惟被告沒有回應。警員在被告的袋中搜出涉案物品。

辯方盤問指,警員在口供紙沒有提及曾向被告查問,警員同意,但他否認是在庭上作供時虛構。當辯方問到為何不寫,警員解釋,被告說過很多話,不可能全部寫在口供紙,又指相信每個警員查問時都會問類似的問題。辯方追問:「你自己做法?」警員否認,並稱是由警察學校教。辯方再問:「警察學校有冇教你將嘢寫喺口供?」警員一度支吾以對,其後再稱有。

報稱設計師的梁漢滔(28歲)被控於2020年5月28日,在銅鑼灣利園山道鳳鳴大廈地下,管有40個鐵釘連膠管、一支黑色噴漆、一把鉗,以及3支含電油的樽。

案件編號:DCCC 3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