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持葡萄牙籍的40歲男子,被指管理「香港獨立黨」的社交媒體,並曾發帖文提倡香港建立英聯邦國家、廢除《中英聯合聲明》等,去年10月回港後被捕。他被控《國安法》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今(19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透露被告原先的法律代表在8月時退出本案,他上月尾才接手案件,需時消化涉案帖文,因此希望申請押後。但法官練錦鴻則指本案已四度押後,一度狠批辯方「好唔好意思」。他最後批准案件押後至11月2日再訊,但明言「(下次)我唔會再畀單案件押後」。
被告黃煡聰(40歲)持葡萄牙籍,報稱為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教師,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英國及葡萄牙領事館今天均有派代表到庭旁聽。
辯方透露被告曾換法律代表 官警告最後一次押後
控方要求被告答辯,但辯方則希望申請押後,馬上遭法官練錦鴻批評:「單案押後咗幾多次呀?你講呀你!」
辯方表示,明白本案已四度押後,但被告原先的代表大律師在8月31日退出本案,法援署在9月尾才委派他接手,而本案亦牽涉很多帖文,需時消化。
練官表示:「我唔會畀你咁耐(時間押後)」,一度要求下星期處理案件,惟辯方指他下周不在港。
練官聞言後激動狠批:「我唔會就你放假!」,又斥:「你第四次(申請押後)喇其實,你好唔好意思呀!」
辯方只重申盼法庭能給予更多時間,練官最終批准押後案件至11月2日再訊,但明言:「(下次)我唔會再畀單案件押後。」被告沒有保譯申請,繼續還柙。
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或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案件編號:DCCC 2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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