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發生「理大圍城」,警方事隔一年半起訴29人暴動罪。首批被控理大內暴動的6人,被指逃入科學館最後被捕,今(6日)在區域法院第13日續審。案發時為中五生的被告稱,案發時由於學校停課,在好奇下到理大觀察情況是否與新聞報道相同。當她打算離開時卻見出入口有警方與示威者對峙,為免被誤會為示威者故沒有離開,她逗留一日半後,最終跟隨記者及急救員等離開理大,期間有陌生人給予她裝備。
被告逗留至晚上未能離開 曾致電母親獲回覆找安全地方暫避
現時就讀 IVE 的第二被告陳頌欣供稱,她於案發時16歲,為中五學生,但當時教育局已宣布停課,她毋須上學。她指由於好奇理大的情況是否與新聞報道所指的相同,因此於11月16日下午前往理大,但出門前沒有告知家人。她當日穿深紅紫T恤、深藍外套及黑色長褲,另外背着背包。
她稱進入理大後,見到有穿反光衣的急救員及記者,另外她指有一些「大過我嘅哥哥姐姐」,他們穿便服,校園內的人均平靜地走來走去。被告稱逗留至晚上約6至7時,曾到出入口視察,但有示威者正架設障礙物。其後於8時她見到北橋的出口有警方與示威者對峙,她於是致電母親,母親叫她保護自己,並到安全地方暫避,被告於是到T座及U座之間的演講廳暫避,期間聽到外面有槍聲及爆炸聲等。至11月17日下午,她曾嘗試找出口離開,但卻得悉警方包圍校園,她為免被誤以為是示威者的一份子,於是沒有離開。
被告稱繼續逗留在演講廳至晚上,並聽到現場消息指有根據警方指示從Y座離開的人被捕,包括記者及急救員,而且警方與示威者正發生衝突,於是她認為離開會有危險。她亦收到母親訊息叫她待情況好轉才離開。
被告稱跟隨記者急救員等離開 有陌生人給予裝備
至11月18日早上,被告稱見一大班人包括記者及急救員離開,於是她就加入大隊跟隨,期間有一個陌生男人將頭盔、豬咀、手套及面巾等裝備給予她,並叫她小心。被告指由於催淚彈氣味難聞及令皮膚刺痛,於是戴上頭盔及豬咀等。被告跟着大隊往科學館,但轉彎時見到眼前很矇,亦聽到催淚彈的槍聲,其後見到警方防線。
被告指受催淚彈影響及感到熱 在科學館後脫外套
被告指跟前面的人走入科學館停車場,聽到保安叫他們坐下休息,她因受催淚彈影響及感到很熱,於是脫下外套及更換衣服。她解釋因出門前攜帶平日做運動用的背包,因此有多一套衣服。被告有稱跟從保安的指示將不再需要用的裝備及弄污的衣服放入垃圾袋,當時保安稱「唔好整到周圍都係」。
6名被告為:陳俊邦(21歲,伊利沙伯醫院病人助理)、陳頌欣(17歲,學生)、郭添明(20歲,餐廳經理)、羅健洋(16歲,中五生)、李日朗(22歲,理大學生)及袁太林(21歲,理大專上學院學生)。控方指,首4名被告並非理大學生,而李日朗為理大建築科技及管理學高級文憑學生,袁太林為理大專上學院學生。
案件編號:DCCC 191、192、195、197、199、202/2021(已合併)
審訊第一日
首批被控理大內暴動 6人不認罪受審 控方指各人突圍後逃入科學館換衫卸裝備
審訊第三日
6人涉理大逃入科學館 片見警方於科學館垃圾車檢取汽油彈及裝備
審訊第四日
首批理大暴動案 警稱延長時間予沒參與暴動者離開 強調「入得去一定知點離開」
審訊第五日
理大逃入科學館案 督察否認警員命令被捕人士「雙手擺喺頭,好似打靶咁樣」
審訊第八日
6人涉理大逃入科學館 警稱有人從理大衝出 否認是步行速度:「急步」同「行」兩樣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