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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婆婆悼念彥霖離世16個月 被控阻差辦公 下月18日裁決

王婆婆悼念彥霖離世16個月 被控阻差辦公 下月18日裁決

【獨媒報導】不時參與示威的「王婆婆」王鳳瑤,就悼念陳彥霖事件昨在觀塘法院被裁阻差辦公罪成,判囚7日緩刑1年。她今日再有一宗阻差辦公案續審,她被指今年1月在將軍澳悼念彥霖逝世16個月時,拒絕出示身分證。裁判官今指案件表證成立,王婆婆自辯時情緒激動,指被捕時遭大批軍裝警包圍,更抽泣說:「好似講到婆婆犯罪咁,其實我無。」

王婆婆自辯時指,1月22日出現在將軍澳唐明街,是要向警方清楚表示,死因庭裁定15歲少女陳彥霖死因存疑,要求警方撤查真相。她又說每個月22號,她都會記起彥霖離世。

她表示事發時站在馬路中間的行人過路處,原因是四周都有警察,她亦懷疑現場有便衣及卧底,她別無選擇。她又指當時根本未叫口號,甚至連示威都未開始,警方已經有所行動。

惟黃婆婆承認當時沒有即時向警員盡展示身分證,但她強調當時是行使示威權,要求警方劃出示威區給她,她才配合。

她認為警員執法行動動機不當,「打壓我,而唔係執法,反反覆覆,又拉又鎖。」她又指警員在現場根本無必要使用大聲公,「好似講到婆婆犯罪咁,其實我無。」說話期間激動抽泣。

王婆婆又指,在2019年看過不少警方無理要求,不打算第一時間服從,又說不想香港變成深圳,她在居於深圳期間,見識到有權的人要平民立即服從,視人權如無物。

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8日下午裁決。

案件編號:KTCC12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