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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工廈藏爆炸品 4男事隔逾兩年遭控6罪 還柙至4.14訊

涉工廈藏爆炸品 4男事隔逾兩年遭控6罪 還柙至4.14訊

【獨媒報導】警方2019年8月1日搜查火炭一棟工業大廈,發現汽油彈及弓箭等物品,以藏有攻擊性武器及爆炸品等拘捕7男1女。其中4人事隔逾兩年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爆炸品等罪,今(3日)於沙田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14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往區域法院審理的文件,獲裁判官批准。其中三名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另一名27歲工程師助理保釋申請遭拒,須還柙候訊。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做出心心及打氣手勢,有被告向旁聽席揮手。

4人被控6罪 包括藏攻擊性武器及爆炸品

被告依次為:林冠亨(32歲廟宇職員)、談兆衡(27歲工程師助理)、張子龍(34歲商人)及吳敬賢(34歲售貨員)。他們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1日,在沙田喜利佳工業大廈外坳背灣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或合理權限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24支行山杖及10支球棒。交替控罪為管有物品意圖毀壞或損壞財產,指他們管有上述物品,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毀壞或摧毀他人財產。他們另同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指他們同日同地無牌管有14部無線通訊機。

林冠亨及張子龍另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毀壞或摧毀財產罪,指他們於或約於同日,在沙田坳背灣街14-24號金豪工業大廈一工作室,管有11個煙霧餅內含氯酸鉀和氯化銨的混合物,及3罐噴漆。

張子龍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毀壞或損壞財產罪,指他同日於喜利佳工業大廈一單位,管有一根藤條、3罐噴漆和3個模板、一個裝有白汽油的玻璃瓶、7個瓶、一支油、數包糖、洗衣粉、麵粉、橡皮筋和廚房毛巾。

次被告保釋申請遭拒 還柙4.14訊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並將案件押後至4月14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往區域法院審理的文件。控方反對所有被告保釋,林冠亨、張子龍及吳敬賢沒有保釋申請,談兆衡則有保釋申請。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考慮後拒絕批出保釋,眾被告須還柙候訊。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做出心心及打氣手勢,有被告向旁聽席揮手。

據了解,警方案發當日到火炭調查一宗爆竊案時,發現4名形跡可疑的人士,截查他們的手推車發現行山杖、球棒、護具等物品,並於其中一人手上發現一工廈單位的鎖匙。警方進入單位時受障礙物阻礙,採用武力進入後,再發現弓箭、可製造汽油彈的物料等,後再在其中一人租用的工場內,發現煙霧餅和噴漆。

案件編號:STCC41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