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去年10月1日,一名患自閉症的青年被指在深水埗損毀國旗及區旗,遭控3項侮辱國旗及區旗罪。他今(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排期於3月20日開審,預計審期一天,以中文進行。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黃俊樂(19歲,學生)否認一項「侮辱國旗」及兩項「侮辱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罪。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0月1日,在九龍深水埗南昌街及基隆街交界,南昌街休憩處外,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國旗的方式侮辱一支國旗;以及於同日,分別在深水埗荔枝角道及界限街交界、深水埗聚魚道及通洲街交界,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的方式侮辱一支和三支區旗。
辯方:被告有自閉症 意圖非侮辱
辯方表示,不爭議被告當天曾作相關行為,惟其意圖並非出於侮辱,而當天被損毀的只有旗杆。他透露被告有自閉症,若看見身邊環境出現大轉變,便會有所反應,預料被告的母親會作供。
控方則表示,將傳召4名控方證人,而被告的招認及5段閉路電視片段均不受爭議。
案件編號:WKCC37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