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19歲無業青年涉去年8月闖進慈雲山一間「黃店」餐廳,以刀襲擊老闆娘,被捕後身上再被搜出一把生果刀,他被控蓄意傷人(傷人17)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表示索取法律意見後,確認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裁判官余俊翔遂押後至5月25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被告馮志達(19歲)自去年8月提堂起還柙至今,由囚車押解往法院應訊。
控罪指他於2022年8月24日,在香港九龍慈雲山嘉華大廈地下A&C號舖八道餐廳,意圖使曾潔妍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曾潔妍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在黃大仙警署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黑色柄生果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案件編號:KCCC20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