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少年認「裝修」東海堂判入勞教中心 官:似黑社會尋仇

少年認「裝修」東海堂判入勞教中心 官:似黑社會尋仇

(獨媒報導)前年8月,將軍澳廣場東海堂遭多人大肆破壞,並需花逾4萬元維修。其中案發時15歲的少年,被拍攝到在店內破壞儲物架的男子,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縱火罪則存檔法庭。他今(1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暫委法官許肇強指,被告等人針對不同立場及政見的人,並作出仇視及恐嚇的裝修行為,形容他們「確似黑社會尋仇」。許官又指被告在疏於管教及媒體暴力氣氛渲染下,誤入歧途。

辯方求情:被告父親因急性肺結核離世,自己亦受感染

被告現年17歲,案發時15歲。辯方大狀黃廷光求情指,報告顯示被告父母離異,中學時父親因急性肺結核離世,被告亦受感染。母親因而嚴格規限被告的起居,導致兩人關係緊張,同時母親要維持生計,因此對被告的行為有忽略,導致他受朋輩影響,更濫用大麻。辯方指被告於案發時剛滿15歲,年少無知,而本案在同類案件中不是最差,且被告沒有縱火行為。

辯方引述報告指,被告適合進入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但被告較希望被判更生中心,以便日後重投社會學習及工作。惟暫委法官許肇強表示,報告建議被告入勞教中心。

官指被告在媒體暴力氣氛渲染下誤入歧途

許官指被告在疏於管教、熾熱社會的氣氛,以及媒體暴力氣氛渲染下,誤入歧途。被告當日收到同伴電話外出,有人建議到店舖破壞,於是他們拾起磚頭破壞。許官指被告犯案是因愚昧及年少無知,對社會事件一知半解,他在求情信中顯示出悔意,而最大的求情因素是坦白認罪。

官指各人預謀「裝修」:確似黑社會尋仇

許官強調,本案是2019年中反修例事件的尾聲,而且本案是有預謀,各人穿黑衣及蒙面犯案,事後難被追查。許官表示,被告一行5人進行破壞,針對不同立場及政見的人,並作出仇視及恐嚇的裝修行為,「確似黑社會尋仇」。

另外,許官指案發於凌晨時分,當時沒有人在商場,不存在導致他人受驚或起哄的風險。他們亦沒有事先準備工具,只是在街上拾起石塊。

最後許官考慮到被告初犯及坦白認罪,犯案時年僅15歲,並成長於破碎家庭,而父親離世對被告的成長心理有影響,而且被告本來是名列前茅的學生,有良好操行。許官決定判被告入勞教中心,接受應有懲罰,以及給予他改過自新機會。

被告承認於2020年8月7日,在將軍澳廣場一樓78號舖東海堂,以火損壞屬於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約1米x1米的地板及一張檯,及損壞兩部收銀機的屏幕、一部八達通閱卡器、一部電子條碼掃描器、一道木門及一個櫥窗膠櫃,意圖損壞該等財產或罔顧該等財產是否會被損壞。他原亦被控縱火罪,但獲准存檔法庭,不提證供起訴。

同案另有4名被告,其中兩人認罪,早前被判入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另外兩人不認罪,仍在審訊階段。

案件編號:DCCC 372、373、374/2021(已合併)

相關報導:

兩少年認破壞東海堂 判更生及勞教中心 官指兩人錯判形勢選擇暴力宣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