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33歲的香港小交響樂團小號演奏家,涉2022年在紅磡的迷你倉,擺放存有炸藥的樂器盒,警方發現物品可製成計時炸彈。被告承認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10日)在區域法院求情,還柙至5月10日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小有音樂天份,曾在多項音樂賽事中獲獎,亦獲獎學金,但因案斷送前程。音樂老師撰求情信指被告在獄中無法練習,難重拾昔日水準,影響其職業音樂家生涯。法官謝沈智慧卻稱:「音樂家有兩條出路⋯⋯就算還柙期間練唔到水準,唔等於音樂事業完,佢可以作育英才。」辯方同意,並指被告有此意向。
被告文曦(33歲,音樂家),他為香港小交響樂團的小號演奏家。被告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早前還柙逾一年,最後獲裁判官溫紹明批准以20萬元保釋。
辯方求情:被告屢獲音樂獎項及獎學金
辯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今求情指,被告盡早認罪展現充分悔意,他有正面良好品格,而犯本案屬一反常態。另外被告還柙期間表現良好,並積極改進自己。他明白自己所犯的錯屬不可逆轉,現已痛定思痛,辯方指每次探訪都見到被告哭。
辯方提到,被告自小有音樂天份,曾在多項賽事中獲獎,包括在2008年亞太地區小號比賽中獲國內組金獎,另獲傑出青少年音樂家第二名。被告於2013至2014年獲得香港賽馬會音樂及舞蹈基金獎學金,是唯一以小號演奏家身份獲獎;可是因本案而斷送前程。
音樂老師:被告因案前途被毀、難重拾水準
辯方指多人為被告撰寫求情信,包括前校長、音樂老師、友人、獄中牧師及傳道人。音樂老師指以被告的天份為傲,可惜因本案前途被毀,他在獄中無法再練習,難以重拾昔日水準,影響其職業音樂家生涯。
官指有其他出路 可作育英才
法官謝沈智慧這時稱:「音樂家有兩條出路。每一個熱愛音樂嘅人都希望成為演奏家,就算還柙期間練唔到水準,唔等於音樂事業完,佢可以作育英才。」辯方同意,並指被告有此意向,過往亦有到母校義務教學。
被告的小學老師則指,被告熱愛香港並關顧弱勢社群,另一人指被告協助貧困兒童接觸音樂。辯方續指,被告在抗疫期間曾與其他音樂家合奏打氣。牧師等在求情信提到,被告在獄中有很大改變,他工作認真並與囚友關係良好,亦有協助外籍囚友翻譯。
被告冀以自身經歷警惕公眾
被告父母求情指,對於兒子因犯案而身陷囹圄感悔疚,並認為自己亦有過錯。被告自行撰寫的求情信指,他並無推卸責任及找藉口,還柙期間修畢中大進修課程,並成為公益金義工。被告希望以自身經歷警惕公眾。
官斥控方多次表示其他證物與案無關
謝官問及辯方,被告管有上述炸藥及工具的意圖,除了為非作歹,還有甚麼用途。另外謝官又指若非自用,則有機會流入其他人手中。辯方回應採納陳詞內容。
於上次聆訊時,控方呈上證物照片,但由於濾咀及膠管連釘等與控罪無關,因此用便條紙覆蓋。謝官認為物品與案有關甚或加強殺傷力,並斥控方:「我唔問你攞相,咩都唔使知啦!到我判完你哋唔滿意,又走去覆核,話我冇考慮乜、冇考慮物!但其實根本冇話畀我聽!」
謝官今要求控方呈交陳詞,關於法官是否有權頒令處理這些證物。她又再次批評控方於上次聆訊多次說證物與案無關,並將照片遮蓋,指責「你連搜到都冇講,啲相又遮住,不斷企起身話同案無關」。
警方發現多個樂器盒內有炸藥、另搜出火箭及斧頭
案情指,2022年9月2日下年5時08分,警方在紅磡截停被告。經查問下被告自稱音樂家,承認租用紅磡「e-多迷你倉」倉房儲存烈酒。同日警方及被告到達倉房,被告輸入密碼後警方入內搜查。
警方發現3個樂器盒內裝有低爆炸性炸藥、10枚火箭,及20支羅馬焰火筒。警方亦在背包發現3把刀、兩把斧,及兩支伸縮棍。而行李箱內則有兩條木棒、一支金屬棍及一支長彈叉連鋼珠。警方在部分物品發現可能源自被告的DNA。
炸彈處理主任發現若在化學物加入延時信管等,可製成「計時炸彈」,亦可在密封環境下點燃及爆炸,令人嚴重受傷。
管有爆炸品罪指被告於2022年9月2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鶴園東街4號恒藝珠寶大廈2樓「e多迷你倉」2954號倉房,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
(1) 4,908克硝酸鉀粉狀固體;
(2) 5公斤鋁粉狀固體;
(3) 616克硫磺粉狀固體;
(4) 229克內含炭的顆粒;
(5) 約188克內含硫磺、高氯酸鉀及金屬鋁粉的混合物;
(6) 約60克的繩,塗有硝酸鉀及蔗糖的固體混合物;及
(7) 約702克火箭及約652克羅馬焰火筒。
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彈叉連43顆鋼珠、兩把斧、3把刀、兩支木棒、兩支伸縮棍及一支金屬棍,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案件編號:DCCC 96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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