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10.1國慶,九龍東潮人聯會於黃大仙横頭磡邨掛上國旗,其中20支國旗被燒毀及破壞,並遭丟棄在地上,警方其後調查,於一個月後拘捕兩名男子。兩人今(24日)被正式起訴一項侮辱國旗罪,並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其中33歲裝修工人認罪,另一人則需時向控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4月28日再訊,他申請保釋被拒,期間兩人還柙。另外,控方指九龍東潮人聯會的國旗損失近4千元,向法庭申請頒下賠償令。
兩名被告為報稱無業的盧景揚(50歲)及裝修工人盧蔚浚(33歲)。兩人同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指他們於2021年10月1日,在九龍橫頭磡橫頭磡邨宏安樓外富美街,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或玷污的方式侮辱20支國旗。
九龍東潮人聯會指國旗損失近4千元 控方申請賠償令
次被告盧蔚浚今承認控罪,裁判官鍾明新裁定罪名成立,而首被告盧景揚的大狀則需時向控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鍾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4月28日再訊,以待首被告決定答辯意向。首被告申請保釋遭控方反對,鍾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其保釋申請,兩人須還柙。首被告保留8日保釋覆核,將於4月1日再訊。
控方指九龍東潮人聯會在本案中的國旗損失共港幣3,990元,並向法庭申請頒下賠償令,要求次被告賠償一半,即1,195元。鍾官指判刑將等待首被告答辯後才一併處理。
車cam拍攝到次被告曾與男子交談及燒國旗
案情指,九龍東潮人聯會為慶祝國慶,於2021年國慶前一日在涉案馬路兩旁懸掛國旗,每邊10支。屋邨保安在10月1日清晨近6時,保安巡視時,有人告知國旗被燒毀,保安見有部分國旗被扯落地上,部分有燒毀痕跡,之後有人報警。
警方於7時到場後,見到一邊共10支國旗均被燒毀,其中8支在地上;另一邊共10支國旗則在地上,其中7支有燒毀痕跡。閉路電視及的士車cam拍攝到次被告與另一男子在現場交談,次被告曾指向對面馬路,同時拍攝兩人曾焚燒國旗。有控方證人目擊過程並拍下照片。
次被告警誡下稱「一時貪玩燒啲國旗」
次被告於11月5日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他稱:「我一時貪玩燒啲國旗」,並稱當時飲了啤酒,見到有人燒國旗,感興趣故加入。案中共20支國旗被破壞。
次被告求情指犯事因「酒後亂性」事後感後悔
辯方求情指,次被告的父母自他中一起離異,之後沒有再見面,被告一直與八旬爺爺及嫲嫲居住,他任裝修工人月入1萬7千元,並給予5千元家用。辯方指,被告沒有預謀犯案,案發時為清晨沒有途人,他犯事是因貪玩,以及酒後亂性,見到有人焚燒國旗故加入,他事後感後悔,以後不會再犯。另外被告已第一時間認罪,節省法庭時間。
另外,次被告有4項定罪紀錄,包括2017年傷人罪成判囚半年。
案件編號:KTCC37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