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早前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要求華人民主書院及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提交資料。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今日宣布,已經於今日回覆警方,關注組並決定於2021年9月解散,及已經啟動自動清盤程序。關注組董事亦將會辭任。
本網正向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副主席劉慧卿查詢,但未獲回覆。正在獄中服刑的何俊仁,他早前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在上星期一宣布辭任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一職,並同時退出和辭任華人民主書院所有職務。
另一組織華人民主書院,據了解亦會向警方交出資料。華人民主書院董事陶君行早前向警方要求延期一個月,今月18日在Facebook 貼文指,警方的要求令他「倒瀉籮蟹」,指要回想及交代過去7年的活動細節有難度。
文中透露,國安處要求交代的包括見過的組織、傾談的內容,以及與不同組織的金錢往來及交易,其他資料還涉及不同活動的日期、時間、地點、開支明細等。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五 ,「若收信人決定提供資料,但所提供的資料在要項上是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提供資料的人則可能要面對最高十萬元的罰款和最長兩年的監禁」,他擔心即使在遞交後,也有機會因資料不齊全而被檢控,質疑警方「就係想玩我一大輪,至拉我坐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