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7月21日,不少人事後回想,該日是香港的分水嶺。民陣當日發起遊行重申五大訴求,並按警方要求,下午由維園出發,於灣仔盧押道解散,民陣宣布有43萬人參加。民陣在遊行終點呼籲市民自行解散,有示威者佔領金鐘夏愨道,亦有大批示威者高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前往中聯辦,於晚上7時許抵達。示威者噴黑中聯辦外閉路電視、塗鴉外牆,並向大樓投擲漆彈,染黑國徽,又發表宣言重申五大訴求。
晚上8時許,警方開始推進,大批示威者大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往中環方向離開。雙方其後繼續對峙,政府於近10時發稿強烈譴責示威者衝擊中央駐港機構,警方並於10時許多次發射催淚彈及開槍驅散示威者。
另一邊廂,當日傍晚大批白衣人在元朗鳳攸北街聚集,並追打途經市民。至晚上10時許,逾百名白衣人手持木棍和藤條進入元朗西鐵站、月台及車廂襲擊市民,多人受傷,包括時任《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市民多次致電999報案熱線均未能接通,元朗及天水圍警署亦拉上鐵閘,警方最終在接報39分鐘後才到場,惟當時白衣人已離開。警察撤退後,白衣人再折返元朗站及追入商場對市民施襲,當晚無人被拘捕。
元朗7.21事件至今共22人被控暴動罪,包括14名白衣人及8名非白衣人。就白衣人案,共9人認罪或被裁定罪成,判囚3年半至7年,部分人提上訴;另一人罪脫,遭律政司上訴。另有2人擬認罪,2人不認罪,分別於今年9月及2025年1月開審。就非白衣人案,一名會計師罪成判囚2年9個月,至於林卓廷和另外6人的案件,將於9月進行結案陳詞。
另外,3名男子涉7.21兩周月參與非法集結及「私了」等,承認暴動、非法集結、非法禁錮等罪,分別判囚4年9個月、40個月及勞教中心。林卓廷則涉披露負責調查7.21事件的警司游乃強正被廉政公署調查,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的罪行」罪成,他其後上訴得直,律政司提終極上訴,將於明年2月聆訊。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