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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四人否認暴動 控方:被告非居涉案地點附近、沒理由前往

【理大圍城】四人否認暴動 控方:被告非居涉案地點附近、沒理由前往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油麻地共有213人被圍捕,全被控暴動罪並分成多案起訴。其中6人案件中4人不認罪,今(4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開案陳詞指,有關地區案發時並非正常日常生活的狀態,交通及運輸沒有運作,而被告不是居於附近,沒有理由前往;加上被告透過火光及氣體等必然知道現場情況,一般市民知道危險沒有可能圍觀,惟被告留在現場相當長時間。

4人否認暴動

被告梁少明(45歲)、謝健樂(23歲)、黃家榮(19歲)及張創發(30歲)否認一項暴動罪。

梁少明另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涉及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同案被告郭傑超(20歲)及劉思彤(25歲)昨天承認暴動罪,暫定於5月11日求情,期間須還柙。

警方當晚截獲213人 包括4被告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11月11日起,大批示威者進佔理工大學,理大一帶發生暴動和其他違法事件,警方在附近設防。而理大事件期間,有人透過LIHKG 和Telegram呼籲組成戰線,營救校內示威者。政府及警方透過傳媒公告,告知市民執法情況,呼籲不要到有關地區。

為應變示威活動,警方成立若干總區應變大隊。當晚約9時,東九龍總區應變大隊到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處理示威活動,惟推進期間遭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雜物,致警方需發射催淚煙。其他小隊則在稍後時段抵達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繼續與示威者對峙。

警方當晚11時26分展開圍捕,設下長方形封鎖區,最終截獲213人,當中包括被告梁少明、謝健樂、黃家榮及張創發。4人之後均被送院治理。

控方:被告非居案發地點附近

控方表示,本案毫無疑問發生了暴動,並邀請法庭考慮當時整體社會情況,案發前數天已發生眾所周知的理大事件。而有關地區當時並非正常日常生活的狀態,交通及運輸沒有運作,被告的「香港居民身份證申請書」顯示他們不是居於附近,沒有理由前往。她指,被告必然知道現場的情況,包括附近的人、聲音、火光及氣體等,一般市民知道非常危險沒有可能圍觀,而各被告均留在現場相當長時間。

控方又邀請法庭考慮被告的衣著及裝備,包括黑色衣物及口罩等,其中被告梁少明另外攜有一支鐳射筆。

控方總結,雖然本案被告沒有被辨認、觀察或被拍攝到做出破壞社會安寧的作為,惟認為本案證據已足夠令法庭肯定他們身處現場並參與暴動,起碼作為鼓勵的一份子。

案件將於周四(4月6日)續審。

控罪指各人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57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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