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續審。首名控方證人、同案認罪被告區諾軒今繼續作供,供稱戴耀廷2020年1月飯局曾明確提及取得立會過半後要「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解散立法會,令行政長官下台」,惟因當時不清楚其他團體是否願意參與初選,故與戴耀廷於2月至3月期間,分別或一起與政黨及有意參選者會面,包括公民黨、梁晃維、黃之鋒、朱凱廸、彭卓棋和劉頴匡等。其中公民黨有人曾對電子投票有保留,因認為可能有利較激進的候選人當選;黃之鋒則認為區將要離港留學,認為他「冇必要搞初選」,區解釋黃意見與初選無關,「佢只係以朋友嘅身分去忠告我啫。」在延伸庭的黃之鋒聞言後搖頭苦笑。
區又提及,與梁晃維見面時從無提及戴耀廷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想法,因「我唔認為初選要係一個綑綁議員當選後工作嘅計劃」,又指當時環境當選人會否用《基本法》權力否決預算案並非值得關心的議題,因該否決權在《基本法》訂明,過往許多民主派議員反對財政預算案亦「一路相安無事」。法官李運騰要求區停止發表演說,以善用法庭時間。
區:戴指「大殺傷力憲制武器」為兩次否決財政預算、解散立會令特首下台
架黑色粗框眼鏡、穿灰色毛衣的區諾軒,今在3名懲教陪同下,經特別通道出庭作供,全程被懲教人員看守。區昨日供稱,於2020年1月尾與戴耀廷、李永達、李卓人和黃浩銘的飯局內,首次談及初選,戴並指若立會過半,將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可利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行使否決權,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
區諾軒今指,關於「大殺傷力憲制武器」的說法,可參考戴耀廷3月尾在《蘋果日報》發布的文章。惟法官陳仲衡提醒,現時證供仍圍繞1月飯局,尚未到3月的文章,法官李運騰亦要求他直接引述與會者說法,並問戴耀廷在飯局上有否提及「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區確認。
區其後欲再引3月的文章以助闡析戴的論述,惟法官陳仲衡再次打斷,指現時有如問及肥皂劇情節,正在說第一集時,區不應以第20集的內容解釋第一集內容,「我們仍然在第一集。」區遂說,「咁我不如直接講」,指戴耀廷當時闡述「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是指「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解散立法會,令行政長官下台」。
區:會上討論民主動力負責初選行政工作
區諾軒續指,當時曾討論如何安排初選行政工作,而李永達認為「民主動力」過往曾進行初選和泛民主派協調工作,他們討論民主動力可負責收集報名表及作出宣傳,他遂在會面後聯絡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指「搵佢係順理成章嘅事」。區並指,因當時他完成立法會議員公職,有一段長時間在香港,李永達建議他任初選協調人與戴耀廷合作推動初選,他表明同意。
對初選構想有分歧 遂接觸其他有意參選者及政治團體
主控周天行問,飯局後區諾軒與戴耀廷有否就推行初選計劃作商討。區指當時面對的問題,是不清楚應用「民調」抑或「公民投票」的機制,並提及飯局有一個「重點分歧」,就是不知道其他政治團體是否願意參與初選,特別是李永達與李卓人都不同意舉行公民投票,「因為當你連其他團體肯唔肯參加都傾唔成嘅時候,公民投票所用嘅資源,一定比淨係做一個民調貴同代價高,選舉申報都會多。」
他續指,當時討論認為需進一步接觸有意參選立法會的民主派人士,而由於對初選構想有分歧,故透過李永達與李卓人聯絡梁家傑,望由他介紹與公民黨會面。最終於2020年2月,他、戴耀廷、李永達和李卓人一起與梁家傑會面,會上戴耀廷重複其立會過半的願景,但不確定有否詳細提及否決預算案令行政長官下台的步驟。區續引述梁家傑稱,由於他已退下前線政治工作,故轉介他們去公民黨執委會會面。
區戴赴公民黨執委會 公民黨對電子票有保留因或有利激進者當選
區諾軒續指,於2020年2月與戴耀廷兩人,往公民黨炮台山總部的執委會介紹初選工作,當時有約10名執委在場,他記得的公民黨成員包括梁家傑、賴仁彪、譚文豪、陳淑莊和余若薇。區指,當時將1月飯局提出的想法諮詢公民黨意見,包括應做民調還是公民投票、公民投票要投電子票還是實體票、他們是否同意協調各區出選等。
區憶述,戴在會上再次提及對立會過半的願景,並提及運用《基本法》權力,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並解散立法會,「最壞嘅後果」是行政長官下台。惟他形容,陳淑莊對戴耀廷說法「有保留」,因公民黨當時望推林瑞華參選功能組別飲食界,而功能組別會因界別利益,在處理財政預案的議題與地區直選有「唔同嘅諗法」,故考慮是否否決財政預算案時「會有較大嘅困難」。他又指,公民黨有人對只用電子票進行公民投票有保留,因若只是網上投票,其政治後果「可能係有利較激進嘅候選人當選」。他表示,對於初選計劃,公民黨「並冇話支持,只係話會後考慮」。
區與梁晃維、黃子悅會面介紹初選 無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
區續指,與公民黨執委會面後,在2020年2月至3月期間,他與戴耀廷各自與「有機會參與立法會選舉的民主派人士」會面,他本人曾與梁晃維、黃子悅、黃之鋒、朱凱廸4人會面。此時坐在延伸庭觀看直播的梁晃維、黃之鋒、朱凱迪3人聞言後竊笑,梁晃維轉身望向黃之鋒,再與朱凱廸交談。區指,他分開會見梁晃維及黃子悅,而黃之鋒及朱凱廸則是一同會面。
區憶述,他於2020年2月在梁晃維的議員辦事處與他會面,當時可能有梁的議員助理在場,但只有他與梁對話。他當時問及梁有否興趣參與初選,並只是解釋初選是揀選民主派代表的制度,但因為「我唔認為初選要係一個綑綁議員當選後工作嘅計劃」,故從無提及戴耀廷提出否決財政預算案等想法。區指,梁當時並無回應是否參與初選,只是稱如有進一步資訊,區可再與他聯絡。
區續指,他於2020年2月至3月左右於黃子悅會面,向她介紹一樣的內容,並簡單介紹民主派如要在立法會「再下一城」可如何實現。黃向他提及「想知道初選係乜嘢嚟」,他認為據其印象,黃當時「只係想了解初選究竟係乜嘢嚟」。
區與黃之鋒、朱凱迪會面 黃作為朋友認為無必要舉辦初選
區續憶述,他於2020年2月至3月左右,在朱凱廸於立法會的議員辦事處內,與黃之鋒及朱凱廸會面。區形容會面「好唔正式」,因朱當時正參與立法會會議。區續指,他向二人提及他與戴耀廷將會舉辦初選,並指初選是為民主派於立法會爭取最大勝算的計劃。區指,當時朱凱廸「因為掛住開立法會,所以佢唔係好關心(初選)」,而黃之鋒則「直情覺得我冇必要去搞初選𠻹」,因當時區「就嚟去讀書」,「佢直情唔贊成我搞初選𠻹。」
法官李運騰一度問,區只是任初選籌劃者,而非參加者,將要離港讀書與不搞初選有何關係,區遂說:「其實黃之鋒嘅意見係同初選無關,佢只係以朋友嘅身分去忠告我啫。」黃之鋒聞言後搖頭苦笑,梁晃維則望向身旁的譚凱邦,坐在延伸庭的公眾人士則望向被告發笑。區續指,他不記得他當時有何回應。
區:戴稱與張可森、鄒家成等見面 辯方反對「傳聞證供」無效
主控周天行再問及區諾軒,戴耀廷與何人會面。區表示他不肯定戴與誰會面,但指戴提及曾與張可森、呂智恆、鄒家成、天水連線成員、區政聯盟成員、民主黨成員會面。惟他不清楚戴分開或一同與上述人士會面,亦不記得上述政黨有什麼成員參與會面。
周天行續問,戴耀廷有否告訴他會面內容,此時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 Trevor Beel 起身反對,指屬傳聞證供(heresay),惟法官陳慶偉僅說:「No. Allow.」周天行遂繼續發問,區回應戴沒向他提及討論內容。
區:彭卓棋關心勝算多於否決預算案 稱《基本法》訂明否決權故當時不關心
區諾軒續指,2月至3月期間與戴耀廷會見彭卓棋和劉頴匡團隊,其中彭卓棋團隊包括維多利亞社區協會的李永財,會面在天后的李永財議員辦事處進行。會上他與戴介紹初選計劃並徵詢使用電子票抑或實體票等,戴有提及立會過半願景,即民主派可掌握否決權,但至於有否詳細闡述整個流程,即否決財政預算案及特首下台,則沒有清晰印象。
主控周天行一度要求區諾軒闡述戴有關初選目的之說法。區回應「我相信大家都好關心戴耀廷究竟嗰時具體嘅論述講咗啲乜」,並指2021年8月落口供時憶述戴耀廷對立會過半的表述,初選目的具體而言就是爭取立會過半以爭取否決權,再爭取五大訴求。
周天行遂問,戴初選的目標為何,惟陳慶偉打斷指區已回答是取得立會過半、否決財政預算案及爭取五大訴求;周天行再問有否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官再打斷指區已表示沒有印象。
區諾軒續形容,彭當時「唔關心立會過半點運用權力嘅問題」,但關心使用電子票或實體票,「因為用乜嘢制度對佢嘅勝算係有影響嘅。」被問到為何不關心如何運用立會過半的權力,他指因當時參選立法會的環境,大家並不認為當選人會否用《基本法》權力否決預算案是「好值得關心的議題」,並提出「兩個觀察」,即《基本法》第49條和第52條有提及運用該否決權,「大家就覺得好理所當然」;而且以往許多民主派政黨或議員,「一路都係每一次財政預算案都係投反對票,一路都係相安無事。」
官着區諾軒停止發表演說、善用時間
區在法官陳仲衡詢問下同意,上述均是他的「整體觀察」,並非會面上確實提及。法官李運騰遂指,「區先生,你要了解你作為證人的身份,若你停止發表演說並集中回答問題,可以節省我們許多時間(“It would save us a lot of time if you stop making speeches and concentrate on the question.”)」,又說「我們每天只有4小時審訊時間,所以請協助我們善用時間,否則我們會審到明年(“We only have 4 hours of sitting time every day, so please help us to use the time economically, otherwise we will be here until next year.”)」,有被告發笑。
區續在法官詢問下,指彭卓棋在會上曾表示實體投票會對他「不利」,因他是「政治素人」,相較傳統政黨會較少地區動員能力。
至於與劉頴匡的會面,是2020年3月在大圍一間餐廳,區憶述戴耀廷當時介紹初選制度、如何爭取立會過半,亦提及立會過半可以爭取否決權,以爭取五大訴求,但記不清楚他有否談及所撰文章及闡述其他內容。他亦不記得會上說過什麼或劉頴匡會上回應。
案件下午續審。
列席認罪被告全於延伸庭被告欄就坐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沈士文、張耀良、黃宇逸、關文渭、馬維騉、盧敏儀、石書銘、黃廷光、Trevor Beel 等,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
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陳志全、柯耀林、李予信10人,及還柙的何桂藍、吳政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
列席的認罪被告今續被分別帶到沒有記者、只有公眾席的1號及2號延伸法庭被告欄觀看直播,包括黃之鋒、朱凱廸、譚凱邦、馮達浚及梁晃維5人;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和尹兆堅4人,意味他們無法親睹證人作供及與不認罪被告見面。認罪被告自開審起原與不認罪被告同坐,惟上周四開始已被懲教與其他不認罪被告分開坐,昨更被安排到不同法庭就坐。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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