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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法官稱林卓廷無叫警方保護 若有要求「相信事件便不一樣」

【元朗7.21】法官稱林卓廷無叫警方保護 若有要求「相信事件便不一樣」

【獨媒報導】2019年7月21日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6名當晚置身元朗站的非白衣人市民,被指參與暴動,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法官陳廣池為7.21事件定調,指白衣人衝上月台施襲,是因為一塊「鐵質東西」從月台擲下而激發釀成。針對林卓廷的求情陳詞,陳廣池多番反駁和質疑,甚至指林當晚沒有刻意叫警方保護,如果當時要求軍裝警保護身為立法會議員的自己,陳官「相信事件發生便不一樣」。

陳官認為林卓廷當日到場使人群聚焦,「以政壇有一定知名度的人自居」並開直播,沒有勸和或降溫之意,反而不斷挑釁白衣人,將對方定性為黑社會,暴動角色「明顯不過」,與其他同案被告有別。最終林卓廷的刑期起點為3年半,因為辯方同意大部份案情節省時間,以及案件有延誤酌情扣減5個月,判刑37個月。

林卓廷在案中被列為首被告,法官在宣讀判刑時特別將林的量刑和最終刑期留到最後才宣讀。林早前求情時自撰求情信,引用蘇軾詩句「往日崎嶇還記否?路長人困蹇驢嘶」反映心情。

陳官指求情信文筆雖好 惟不感悔意

陳廣池今日稱被告「文筆暢順,充滿悲情壯志」,但從另一角度「卻沒有感到任何悔意」,他稱「人貴乎真」,叫被告「撫心自問」當晚是否真的是監督警察,保護市民或調解對壘,還是在:「忽悠他人,甚至自己呢?」

陳廣池又再度引述早前裁決時提出的「磁石效應」論,指被告在抵達元朗前已經在社交媒體貼文,刻意突顯黑社會參與的元素。陳官又指被告的直播行為「不是錄影那麼簡單」,反問被告當時不知元朗站情況,「為何急於直播自己在現場的舉動」,他稱因為直播的出現,明顯地將磁石效應「進一步擴闊及深化」。

批評無求警保護 林卓廷聞言失笑

他認為被告於元朗站閘內的出現,一定程度使聚集的人群有了「聚焦」。他舉例說,有人向被告匯報及講述早前發生的事情。陳官又稱被告沒有刻意叫警方保護他,又稱「事實上,如果當時首被告刻意要求警方保護作為立法會議員的他,那麼在軍裝警員的保護下,本席相信事件的發生便不一樣」。讀到這𥚃,一直翹手嚴肅聽取判詞的林卓廷不禁失笑,並示意無奈。

陳官續指被告雖然聲稱屢次勸和閘外和閘內人士的衝突,但他質疑:「真的嗎?」,並詳列被告當晚的言行,例如說「黑社會真係惡,影住佢個樣,全部影住佢啲樣」、「警察嚟緊,你班X街,拉晒你班X街」、「千祈唔好褪,一褪就衝入嚟,追入嚟打」,法官認為被告沒有「和風細雨」地勸解雙方,而是火上加油,沒有意圖化解衝突,又指打從被告抵達元朗站,便以「在政壇有一定知名度的人自居」,其作為與不作為並沒有監督警方執法的效果,反而是挑釁對方,令雙方「把各自的理智麻痹了,甚至拋諸腦後」。

陳官最後指,被告理應見到有人手持「保衛家園」的字牌,卻屢次定性對方是黑社會,他指被告「錯判形勢」促使閘內人士聚集,令事件不斷升溫,「兩派」的對抗產生「螺旋式惡化」,令暴力事件「無可避免地發生」。他認為「在這種背景下」,被告在閘內的暴動角色「明顯不過」,亦使他的量刑有別於其他本案被告。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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