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0月1日荃灣衝突中槍的「健仔」,與另外3名涉及不同反修例案件的男子,逾一年半沒有如期到法庭應訊,至去年7月在西貢被捕,被帶上庭撤銷擔保還柙至今。另外一名倉庫管理員涉向4人提供食物及住宿被捕。5人早前遭控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兩案已合併,今(21日)於區域法院首次提訊。法官陳廣池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4月18日再訊,以待部分被告的法援安排,以及辯方向被告索取指示,期間5人繼續還柙。
5名被告分別為:馮清華(24歲)、曾志健(21歲)、王愷銘(22歲)、黃姓男生(16歲)及葉豪(34歲,倉庫管理員)。馮及曾現時仍長髮及肩。
4名被告獲批法援 但今未有律師代表
除馮清華私人聘請律師外,其餘4名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他們早前已申請法援並獲批,但今日未能安排到律師代表。曾志健一度申請將本案與他涉及的另一案合併,但法官陳廣池指他需要交由律師處理。
馮清華的代表大律師申請將案押後至4月18日,因他最近才接到指示代表被告,故需時向被告索取指示,獲陳官批准。5人均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
經修訂的控罪指,5人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作為,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和完成針對上述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黃姓男生所提起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
案件編號:DCCC 9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