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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還柙至今逾10個月,案件今(31日)於區域法院開審。鍾沛權及林紹桐不認罪,《立場》公司則沒有代表出庭,視為不認罪受審。案件原由法官謝沈智慧處理,惟謝因疫情需隔離,於上周六臨時改由審理羊村繪本案的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庭上表示,毋須證被告具煽動意圖,僅證被告知悉刊物具煽動意圖已可入罪;惟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反駁,傳媒是第四權,有責任報導各方意見,「報導殺人犯唔等於支持殺人犯」,「如果一篇文章有些少批評你就話佢犯罪,傳媒就唔使做㗎嘞。」

此外,控方透露證物包括《主場新聞》的公司註冊記錄和鍾沛權的結婚證書等,遭辯方批評與案不相關。控方稱欲證林紹桐和鍾沛權自《主場》過渡至《立場》,並與《立場》公司主腦之一蔡東豪有長期合作關係;及欲證明鍾與其中一篇涉案文章的作者為夫妻關係。

大批《立場》前員工今到場旁聽,還柙逾10個月的鍾沛權和林紹桐分別身穿藍色襯衫和間條毛衣,精神不錯,步入法庭時與旁聽人士互相揮手。

原由謝沈智慧審理 因隔離問題改郭偉健審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案件於9月6日審前覆核時,原由法官謝沈智慧處理,惟正審時改為郭偉健處理。郭今甫開庭便解釋,上周六(29日)謝沈智慧通知區域法院,因疫情隔離問題未能處理本案,故當天早上臨時將案轉介他處理,笑稱「相信大家都冇反對啊嘛」。郭形容情況突然,惟「呢啲案件需盡快處理」,並指他未及閱讀所有文件,亦不掌握審前覆核的內容,「大家可以假設我咩都唔知道去處理。」

郭偉健曾審理羊村繪本案,裁定5人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19個月,及判處發港獨單張的45歲女文員及17歲中四生監禁13個半月及更生中心

郭偉健羊村案裁須證被告犯罪意圖 控方堅稱毋須證明

控方向法官簡述本案的法律爭議點,包括檢控時限、被告的犯罪意圖及控罪合憲性。就控罪的檢控時限,辯方爭議本罪的檢控時限為6個月,控方不能依賴其中10篇於檢控前逾6個月下架的文章作為檢控基礎;控方則認為該些文章乃串謀的外顯行為(overt acts),可依賴為檢控基礎。

至於憲法爭議,控方認為毋須證被告具煽動意圖,僅知悉刊物有煽動意圖已可入罪,亦認為罪行合憲。郭偉健早前就羊村繪本案已裁定須證被告意圖,控方稱得悉裁決後仍維持其立場,會提供更多資料讓法官重新考慮。

辯方:須證被告具犯罪意圖 「報導殺人犯唔等於支持殺人犯」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則認為須證被告具煽動意圖,直言控方指控的大部分文章均僅引述他人說話,但傳媒有責任報導各方意見,「報導殺人犯(點解殺人)唔等於支持殺人犯」,須證被告具犯罪意圖才可入罪。她又指,煽動罪是古舊條文,多年來有演變,或與現時《基本法》保障的言論和出版自由相抵觸;而控罪條文不清晰,對言論自由的限制不合理也不相稱。

余形容,控方指稱煽動界線視乎屬「高層」或「低層」煽動,若屬高層就是煽動,低層就沒事,正是控罪不清晰之處。她又指傳媒是第四權,有責任監察公權力,「如果逢親一篇文章有些少批評你就話佢犯罪,傳媒就唔使做㗎嘞」。她舉例指,法律學者亦經常批評法官判詞,但只有明顯惡意針對才會犯罪,而普通判斷上的錯誤、或誤以為沒有問題並不構成犯罪。

雙方原擬於開審前處理上述法律爭議,惟法官郭偉健稱犯罪意圖和憲法相關爭議與案情有關,亦不影響被告答辯,可於審訊直接處理,故僅先處理檢控時限的爭議。

控方稱蔡東豪和鍾沛權為《立場》主腦

控方其後於庭上讀出證物表,由於本案首被告沒有代表出庭,故控方舉證時須採取嚴格標準。控方指本案有36名證人,預計10天內可完成控方案情和法律爭議。控方將依賴17篇文章,其中3篇為片段,共長一小時,另依賴林紹桐出席2019網絡媒體高峰會的 YouTube 片段,和鍾沛權3段合共200分鐘的錄影會面記錄。

郭偉健一度問及能否將沒有代表出庭的首被告分案審訊,控方指不可以,因控方指控《立場》公司的主腦(controlling mind and view)至少包括蔡東豪和鍾沛權,故母公司和鍾為共謀(co-conspirator),其證供部分重疊,難以完全切割。

證物包括《主場新聞》公司註冊文件、鍾沛權結婚證書

控方的證物除《立場》網站和社交媒體的文章外,亦包括《立場》的公司註冊記錄、銀行記錄、《立場》英國分社和《主場新聞》的公司註冊記錄等,辯方爭議《主場新聞》和英國分社等文件與本案無關:「唔係話啲文件假,而係你想做咩?目的係咩?」

伍淑娟解釋,望證《主場》由蔡東豪創立,其時鍾沛權和林紹桐已在該機構工作,並過渡到《立場》,二人與蔡東豪有長期合作關係,而《立場》在收到公眾捐款後匯錢去英國成立公司。伍特別提到,《立場》自2019年社會事件,大眾捐款「忽然升得好犀利」、大增十多倍。

此外,證物還包括鍾沛權的結婚證書,控方指純粹用以證明鍾與其中一篇涉案文章的作者為夫妻關係。鍾的妻子為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她擬認勾結外國勢力案及發布煽動刊物罪,現正還柙。

辯方呈文章證《立場》報官方消息、涉案受訪者獲其他媒體報導

余若薇補充,控方擷取17篇自2020年7月刊出的文章,但網媒每天可上載多篇文章,「唔能夠喺18個月內求其抽幾篇就話煽動性」,法庭有責任審視所有文章裁定《立場》是否串謀藐視政府的網媒。她續指,《立場》絕大部分文章和片段實為政府或官方消息,亦有涉案新聞和受訪者於其他媒體也有報導,故辯方下載相關文章交予法庭參考。

控方突呈3篇文章稱與煽動無關 辯方批「偷襲」

伍淑娟表示,基於辯方新呈上的15篇文章,望呈遞3篇林紹桐任署理總編輯後刊出關於「監獄」的文章回應,惟非用以證其煽動性。余若薇強烈反對,指法官謝沈智慧規定控方於審前覆核7天內交文件予辯方,控方不能「無限止境」地提交無關文章,「推到去連《主場新聞》啲野、其他員工財務文件銀行文件都入晒」,他們在開審後亦難以會見還柙中的被告就文章索取指示,「唔可以呢個時候偷襲我哋。」郭偉健則稱有爭議可留待盤問時傳召。

雙方其後就檢控時限作初步爭議。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2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4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6名《立場新聞》高層及前高層去年12月29日被捕,《立場》同日停運及被凍結6,100萬元資產。鍾沛權及林紹桐翌日被落案起訴「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保釋被拒,還柙至今逾10個月。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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