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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豐大廈16年未遵辦消防安全指示 李家超:今年內將提修例

華豐大廈16年未遵辦消防安全指示 李家超:今年內將提修例

【獨媒報導】今年4月10日發生的佐敦華豐大廈致命三級火,導致5人死亡40人受傷,傳媒連日揭發大廈管理的問題,包括16年未有遵辦消防安全指示、5年未處理天台僭建清拆令及6年未遵從強制驗樓令。行政長官李家超稱,消防處及屋宇署將提出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今年內將建議提交立法會。

李家超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被問到華豐大廈事件。他指全港老舊大廈相當多,以萬棟計,而部門資源有限,需設定優次,而要求部門檢討執法及優次。李家超指,消防處及屋宇署需增加執法效能,包括壓縮程序,縮短採取措施的時間及增加罰則。他表示將修改法例,會賦予政府部門在大廈未有遵從消防指示時先進場進行工程,及後才向業主追收費用及罰款。草案料於兩至三個月內完成,今年內會將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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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重申維修是業主的責任,對於華豐大廈法團主席指未有進行大維修,是因為報價過高,形容「有人想搵食」,李家超指如涉違法行為,可向執法部門舉報,稱如有人欲從中取利是「社會不容」,而市建局亦對工程費有較為公平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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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主席:有人想搵食

上任約半年、在華豐大廈10樓經營蘇杭賓館的現屆法團主席葉小紅接受傳媒訪問,指去年的消防年檢未有進行是因為正值法團換屆,行政人員處理失當。至於未有進行大維修則是因為法團內訌,指顧問公司報價逾3,000萬,當局則僅約1,000萬,葉小紅更指有法團管委會成員「想搵食」。

市建局表示,華豐大廈分別於2021年及2022年獲批「樓宇更新大行動2.0」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指2021年10月已完成驗樓,惟法團及大維修顧問未有向市建局呈交最終版標書,限期已推遲至今年8月。後者則於去年9月業主大會已通過揀選工程顧問,惟法團一直未有簽約,法團在今年2月底申請將招標延期9個月,以召開業主大會重新揀選。有管委會其他成員則向傳媒表示,來自賓館的委員維護賓館利益,反對所有涉錢的議案。翻查資料,大廈共有35間持牌賓館,住宅亦有眾多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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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測量師學會同促修例

香港測量師學會昨日的新聞稿,亦同促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先為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樓宇進行代辦消防改善及相關工程,再向業主追收費用,並加強罰則,優先巡查類似華豐大廈的舊式商住大廈。

學會亦倡成立「樓宇維修局」及規定業主立案法團設立維修儲備金,以更靈活地安排維修工程並為未來的樓宇保養或大型維修工程做好預算規劃。學會亦促檢討賓館發牌制度,除考慮個別單位樓宇和消防安全標準及整棟樓宇逃生人數外,亦應評估整體大廈狀況如維修、僭建及有否未遵辦命令等制定相關條款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