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自製「終身長糧」吸引嗎?強積金轉年金不宜強制

自製「終身長糧」吸引嗎?強積金轉年金不宜強制

特首林鄭月娥本月初發表最新施政報告,大眾討論焦點普遍落於房屋土地的長遠規劃,如非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事前刻意向傳媒放風預告,恐怕一般市民都會錯過報告中最「貼身」的政策——研究強積金轉公共年金。早前傳出政府研究強制或以鼓勵形式市民,把強積金一筆過轉為退休後可定期領取的年金,用意是讓長者自製「終身長糧」,穩定收入、刺激消費,但有關構思引起不少反彈,故羅致光近來轉口風稱要強制落實是「天方夜譚」。這建議涉及約360萬打工仔的退休部署,影響重大,空穴來風事必有因,如真的由強積金「過渡」年金,當中有何利弊呢?

在香港想安老絕不容易,百物騰貴下,生活上開支已不少,同時要應付一般「老人病」的醫藥費用,雖然有醫療券可幫補一下,但一旦有突發醫療開支,財政上就捉襟見肘。年金作為保險產品,主要作用是避免長者因長壽帶來經濟壓力,以及自行投資帶來風險。對於有一定資產、沒有經濟負擔,又不善投資的退休人士,年金的確有助避險。

羅致光在施政報告發表前,提到取消「強積金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抵銷(對沖)」方案將於下年提交立法會審議,冀於本屆政府任內完成立法,意即下屆政府有機會研究取消強積金對沖後,如何配合年金,並提及3個方案。

有關研究包括是否強制退休員工將強積金轉成年金;抑或將強積金自動轉成年金,若退休者不願意可自行再提取;或者是維持現時情況,用不同方法鼓勵更多人購買年金。報道一出,市場幾乎一面倒反對強制,緊接出台的施政報告寫法才相對保守,只提出將進一步探討如何更好鼓勵巿民將強積金,一筆過資產轉化成退休後定期可領取的年金。

事實上,公眾對年金的認知很少。年金廣告以「退休後都可以月月有收入」作投資賣點,但2018年推出市場後反應冷淡,保費總額直至今年8月底為約89億,仍低於推出時100億發行限額,問題可能源於回報率太低。雖然年金制度投資門檻由5萬元至300萬元不等,基層市民亦可持入場券,但年金收入多少完全取決於本金的金額。以本金的最低門檻5萬元、投資者為65歲男士計數,他每月僅獲年金收入290元,直至75歲才「回本」。

根據最新的本港貧窮情況報告,2019年一人住戶貧窮線為月入4,500 元。若退休人士要「脫貧」,同樣以65歲男士為例,投資年金的本金至少需要80萬元,每月才可獲4,640元收入,直至75歲「回本」。若政府冀鼓勵更多市民將強積金轉成年金,問題是,即使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後,退休時僱員戶口能滾存80萬元或更多的人有多少?

截止9月底,積金評級報告顯示,強積金成員的平均賬戶結餘僅約25.7萬元。積金局於今年6月發表的季度報告亦顯示,以2021年第2季為例,以「退休」為由申索提取強積金的交易有26,300宗,同期被提取的強積金權益的金額為29.5億元,平均每宗申索可獲約11.2萬元。雖然在強積金制度下,成員可能持有多於一個帳戶,但粗略估算,相信不少退休人士如單靠調配強積金累積權益投資年金,回報有限,對維持生活水平未必有太大幫助。

不過,「年金」作為保險產品,在現行社署的「長者生活津貼」制度下,投保金額可獲豁免不計算為資產部份,只計算年金收入。對於夾心階層的退休人士而言,其資產上限若高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資格,或可考慮把部份儲蓄投資公共年金,領取長生津和年金收入穩定每月現金流。

到底打工仔應把畢身積蓄放入年金,與基金「鬥長命」,抑或有流動資金旁身更實際?一樣米養百樣人,市民的投資決定受個人退休計劃、個人可承擔風險和家庭因素影響。無論如何,強積金作為市民的個人資產,實在不宜被強制規定用途,應保留彈性供市民自由選擇投資工具。

(本網歡迎各界投稿,文章內容為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