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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淑佩稱目標收回2,200個濫用公屋單位 擬設獎項表揚舉報者

羅淑佩稱目標收回2,200個濫用公屋單位 擬設獎項表揚舉報者

【獨媒報導】政府重鎚打擊濫用公屋,10月起房屋署要求所有住戶,每住滿2年便要申報居住狀況,以及在香港是否持有住宅。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昨日又指正研究物管公司「加分制」,若成功舉報濫用個案,日後投標時可獲加分。《大公報》今日刊登羅淑佩訪問,稱有望本年度可以回收逾2,200個被濫用的公屋單位。她又表示房署從約3萬份申報表隨機抽樣查冊,發現有46個家庭在港持有物業,將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或檢控。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計算瞞報率有0.8%,以此推算政府可以回收6,500個濫用單位。

羅淑佩在《大公報》訪問表示,現時有多個渠道打擊公屋濫用,例如免費郵柬、網上電子表格和舉報熱線等收集情報。房屋署去年第三季開始,與公屋物管公司合作,鼓勵物管人員在檢查或巡樓途中,若發現有單位很久無人居住,或懷疑丟空,可向房署反映。若情報最後獲確認舉報成功,並令署方成功收回單位,物管公司的查核評分可獲「加分」。

參考警方「好市民獎」

另外,房署擬參考警方「好市民獎」,鼓勵市民舉報濫用公屋,羅淑佩在訪問形容正在「密鑼緊鼓推進」計劃,最快今年第一季有新的措施公布。

至於下一步部署,羅淑佩表示會研究查核公屋住戶於內地及海外資產申報。具體如何得悉一個人的境外資產?羅淑佩在訪問表示「當然不會盲樁樁,查核全部80多萬戶公屋戶」,她指會循「線索」有的放矢,例如物管公司提供的資訊。

物管報料國內、海外資產

現時收回被濫用的公屋單位情況,羅淑佩指自從10月推出要求申報的新措施後,已收到8.7萬份申報表,房屋署對當中約3萬份進行查冊,發現有46個家庭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署方將跟進發出遷出通知書或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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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辰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該46個單位在申報書瞞表自己持有物業,比率有0.8%,按此計算全港80萬戶公屋,「應該就係6,500個公屋係收得返嘅」,他指數目並不細,因為簡約公屋一年才提供1萬5千個單位,他促請政府盡快收回被濫用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