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禁餵野生動物例將生效 漁護署指野豬常在盂蘭節出沒 籲市民勿遺祭品

禁餵野生動物例將生效 漁護署指野豬常在盂蘭節出沒 籲市民勿遺祭品

【獨媒報導】立法會早前通過《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餵白鴿的行為最高罰款10萬及監禁1年。條例將會在8月1日生效,如何處理盂蘭節祭品例如白飯、花生和水果,首當其衝成為沙田區議會的話題。漁農自然護理署高級動物護理主任石仲堂在會上指,野生動物如野豬常在鬼節期間出沒,並前往拜祭區進食祭品,他呼籲市民妥善處理食物祭品。他又解釋,「餵飼」是指將食物給動物進食,如現場沒有動物難以用新修訂的條例檢控;若有人在公眾地方拋棄食物,或犯亂拋垃圾。

沙田區議會大會周四(25日)討論擴展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及野鴿的規定,根據2020年的《全港野鴿聚集點野鴿數量調查》,沙田區有五個野鴿聚集點,當時最高野鴿數量有517隻。去年,沙田禾輋邨巴士站一帶曾因野鳥聚集問題被列入政府衛生黑點名單中。

石仲堂
石仲堂

石仲堂:可以特定區域作拜祭

盂蘭節在八月中就開始,區議員鄧肇峰指市民按習俗儀式,會將豬肉放在地上,目的並非餵飼野生動物,但最終祭品或會被野生動物吃掉,亦令動物聚集,促請署方加強教育。漁農自然護理署高級動物護理主任石仲堂回應指,野生動物如野豬在鬼節期間較常出沒,走到市民拜祭的區域進食祭品。他續指,署方過去曾與相關部門溝通,亦建議市民事後妥善處理食物祭品,或者設立特定區域作拜祭。

無標題
鄧肇峰

《獨媒》記者會後追問鄧肇峰,關於野豬出沒的詳情,他指野豬記憶力較強,在盂蘭節後仍會在拜祭區域聚集,以穗禾苑為例,居民在近樹林的羅馬廣場進行儀式,把食物放過夜,引來野豬聚居。

林松茵
林松茵

議員促通宵執法 漁護指經濟環境有難度

多名區議員關注漁護署在《條例》生效後的執法人手安排,地委會界別的林玉華指部分餵飼行為於凌晨發生,執法人員的工時會否因應市民舉報作出調整。委任議員林松茵就指,「等到你哋嘅人員再嚟到,再去睇喎,可能嗰個餵飼嘅人經已移咗去第二個位置。」

石仲堂表示沙田區曾有通宵執法安排,會因應舉報的細節作出相應行動,但基於現時香港的經濟環境,他直言「增加人手方面有一定難度」,會靈活調配資源,令執法更順利。

區子安
區子安

過去一年非法餵飼動物的檢控有196宗

委任議員區子安質疑過往執法行動的成效,亦查問檢控和定罪的案件數字,指若過往成效好,現在則不需要加罰去控制情況。他亦問及若被定額罰款5000元時,該人士自稱只是扔垃圾,署方會如何處理相關情況。

石仲堂回覆指過去一年有關非法餵飼動物的檢控個案有196宗,成功定罪有110宗。因檢控需時6至8個月,故兩者數字上有落差。而過去一年罰款介乎300元至3,000元之間,平均罰款約600元,希望條例生效後5,000元定罰款可加強阻嚇力。他續稱,「餵飼」意為有人將食物給動物進食,如現場沒有動物,難以用新修訂的條例檢控,但若有人在公眾地方拋棄食物,仍有機會干犯亂拋垃圾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