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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醉酒毀玻璃門並稱「我一打三」判罰款4千及守行為 官:令警隊蒙羞

男警醉酒毀玻璃門並稱「我一打三」判罰款4千及守行為 官:令警隊蒙羞

【獨媒報導】45歲男警於去年休班期間,在深水埗福華街一食肆對開涉醉酒鬧事,並損壞食肆的玻璃門,更對男子表示:「你唔好諗住著到咁我就驚你,我一打三呀!」被告被控「醉酒及行為不檢」及「刑事損壞」兩罪,他原表示不認罪,並定於6月開審。惟被告今(2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改為承認「刑事損壞」罪,另一項控罪則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就刑事損壞罪,被告被判罰款4,500元,另需賠償酒吧4,500港元。至於「醉酒及行為不檢」罪,被告獲准自簽2千元及守行為24個月。裁判官林子康表明,被告犯事令警隊蒙羞,「令人覺得似乎作為警員可以做乜都得。」

45歲被告簡偉迪,控罪書上報稱警員。據悉,他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3年1月27日,在福華街17至25號地下 Eleven Lounge & Restaurant 外醉酒,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損毀屬於上述食肆的一趟玻璃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被損壞。

簡偉迪
被告 簡偉迪

案情指被告醉酒踢門 對男子稱「唔好咁多事」

案情指,事發當晚被告與女子X光顧酒吧「Eleven Lounge & Restaurant」。至晚上約11時,被告因醉酒被酒吧員工送出門,他在酒吧門外胡言亂語及嘲笑他人,其噪音打擾附近居民,有人因此報案。住在附近的一名居民因噪音下樓查看,見被告站着,並用粗言穢語指罵坐在地上的X。他再走近並見到醉酒的被告踢酒吧玻璃門一次。及後有一名穿深色衫的男子步出酒吧時,被告對他稱:「你唔好咁多事,你唔好諗住著到咁我就驚你,我一打三呀!」對方回應:「得,得,得,我走我走」,及後返回酒吧。

酒吧員工事後發現玻璃門脫離軌道,維修費用為4,500元。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醉酒後曾踢門數次。被告最終被捕,並認出閉路電視拍攝到的是自己及X。

案件編號:KCCC146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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