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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apm內揮港英旗煽動噓國歌被捕 警:問題係佢嘅行為,唔係一支旗

男子涉apm內揮港英旗煽動噓國歌被捕 警:問題係佢嘅行為,唔係一支旗

【獨媒報導】警方拘捕一名40歲男子,涉嫌在觀塘 apm 商場內煽動噓國歌,違反《國歌條例》。今次是首宗以侮辱國歌罪而作拘捕的案件,記者問到「舉港英旗」干犯那一條法例,或是在奏唱國歌其間揮動港英旗導致違法。東九龍警總區刑事部高級警司鍾麗詒稱,任何形式侮辱國歌均有機會構成罪行,「問題係佢嘅行為,唔係一支旗」。

港隊選手張家朗日前奪得奧運男子花劍金牌,大批市民在 apm 商場內觀看賽事直播,在賽後頒獎禮奏出國歌期間,有人發出噓聲和高呼「We are Hong Kong」

警方下午交代案情,指兩日前接獲舉報,在多個片段均顯示,在奧運頒獎儀式時,有人公開及故意高舉港英旗,並煽動其他在場人士喝倒采、呼叫口號,作出侮辱國歌行為。鍾麗詒表示,該名男子目的是挑起仇恨,和將運動政治化;並表明會搜集其他證據,調查他有否違反《國安法》和煽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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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公眾活動調查組下午在葵芳新都會廣場,拘捕該名人士,並在其身上物品發現十支不同大小的港英旗幟,他現正被扣留調查。鍾麗詒表示,警方同會搜證和調查當日在場人士,有否觸及《國安法》和煽動行為。

獨媒記者問到,在公眾場合高舉港英旗是否違反《港區國安法》,和被捕人士是否屬跨性別人士。鍾麗詒只稱,當局現循《國歌條例》拘留該名人士,及該名人士為一名男子。

《國歌條例》列明,任何人違反法例和一經定罪,可罰款5萬元和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