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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生態局擬修例全港禁餵野生動物 澄清不包括貓狗牛

環境生態局擬修例全港禁餵野生動物 澄清不包括貓狗牛

(獨媒報導)漁農署擬修改法例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區域,擴展至覆蓋全港,並引入定額罰款,違者罰5,000元,屢次違法的人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有議員要求釐清「野生動物」是否包括貓、狗、牛和白鴿。漁署署署長梁肇輝表示「野生動物」是指未馴化的動物,例如野豬及馬騮,但明言將來計劃規管餵野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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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不是「滅絕野豬」

新上任的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首次出席立法會委員會,他簡介當局立法建議,強調野豬傷人個案及造成的傷者數目創近年新高,有必要進行「緊急行動」來杜絕野豬。他指,方法是「移除」習性已經改變成依賴人類餵食的野豬,同時杜絕人類餵食行為,又指坊間有誤解,當局做法「不是滅絕野豬」,只是要野豬回復天性。

但當有議員問及,去年捕捉的114隻野豬,是已全部殺死抑或部分放歸自然時,謝展寰表示在「黑點」捕捉的野豬,已全部「人道處理」。

多名議員關注「野生動物」的定義是否包括流浪貓狗,謝展寰表示市民不用擔心,「野生動物」只包括未經馴化的動物,餵飼流浪貓狗的行為不會因為今次修例被禁示。工聯會郭偉強和民建聯周浩鼎追問餵飼野鴿問題,指例如東區及元朗明渠附近有餵鴿問題,對附近大廈造成嚴重滋擾。謝偉銓更稱有「流浪牛」問題,希望局方立法時令條例保留「彈性」。

「野生動物」只包括未馴化物種

漁署署署長梁肇輝重申,「野生動物」不包括被馴化物種,即貓、狗、鴿子和牛,因為有屬人類飼養的物種,因此不當「野生動物」。謝展寰補充,「野鴿」問題有複雜性,但知道是是規管的問題,亦表明將來會規管,但現時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認為「野生動物」是指未馴化物種。至於如何規管餵鴿問題,局方會繼續研究。謝展寰亦透露立法時間表,目標是明年內完成,希望屆時條例可以包括白鴿。

劉業強倡重用狩獵隊 局方:現時手法更有效

「控制」野豬數目的方法之一,是透過野豬狩獵隊,但漁護署自2019年起已停止發牌予狩獵隊。身兼新界鄉議局主席的立法會業員劉業強指野豬出沒數字雖然回落,「但唔係好可信」,更稱在意大利羅馬因為野豬數量太多意外頻生,發生「警察同野豬去駁火」,令地方安全有影響;他亦稱「聽聞野豬好聰明」,聞到火藥味會匿藏,認為政府應重新考慮發牌給野豬狩獵隊,稱過往狩獵隊有一定成效。

惟謝展寰表示以現時在野豬出沒黑點捕捉,已「處理」過百隻野豬,比起出動獵槍、狩獵隊的方式,用人更少,捕捉的野豬數目更多、更有效。謝展寰又指漁護用麻醉槍再人道處理的方法,能減少在市區使用火藥,亦減低帶來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