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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釋港人去年應聘帶貨被送到緬甸 遭禁錮期間每日網騙17小時、未達標遭毒打

獲釋港人去年應聘帶貨被送到緬甸 遭禁錮期間每日網騙17小時、未達標遭毒打

【獨媒報導】一名被禁錮在緬甸詐騙園區的男子今午返港,警方經調查後發現,該名25歲男子在去年10月初,在社交媒體應聘帶貨員的職位,即從泰國帶鑽石到台灣,便可獲港幣12萬元報酬。他在到達曼谷後,被接送到緬甸的一個園區進行網絡詐騙工作,每天工時長達17小時,但因未能達標而遭到毒打。

保安局早前指,仍有12名港人被禁錮在東南亞的園區,當中11人在緬甸,1人在柬埔寨。前油尖旺區會主席余德寶表示,其中1名受害人的家屬早前支付贖金,今午已從泰國返港。警方、入境處傍晚就案件向傳媒交代案情,調查發現該名男子在去年10月初,發現有人在社交媒體以港幣12萬元招聘帶貨員,即從泰國帶鑽石到台灣。

嘗試逃走但失敗 園區內有持長槍人士巡邏

在應聘後,該名男子在10月13日凌晨時分,經香港機場前往泰國曼谷。他在抵達曼谷機場後隨即被安排登上一架私家車,其間多次被安排轉乘不同車輛,在到達泰緬邊境後才發現受騙,曾嘗試逃走但失敗。

該名男子隨即被帶到緬甸位於山上的園區,園區內有穿著軍服、手持長槍人士巡邏。他被強迫透過社交媒體進行騙案,每日工作長達17小時,但其未能達到管理人員要求的騙款目標,遭對方毒打及扣起膳食,現時身上仍有傷痕。

母親報案後被要求交3萬美金 入境處今協助返港

警方在10月13日下午接獲一名女子報案,稱其兒子向家人求助,在當日早上到達泰國曼谷後,被帶到緬甸,需要向對方交付3萬元美金的贖金,才能返回香港。

入境處總入境事務主任蔡宇飛表示,受害人在離開園區後,從湄索乘車前往曼谷,在離境的時候由於逾期逗留,入境處遂聯絡中國駐泰國領事館、泰國警方及特區政府駐曼谷經貿辦,為其提供協助,最終在短時間內完成處於逾期居留手續,並在泰國警方陪同下順利登機離境。

劉浩德 張霆鋒 蔡宇飛
左起: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劉浩德、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張霆鋒、總入境事務主任(國際協作)蔡宇飛

警方提醒市民引以為戒 現階段不適合透露案件詳情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張霆鋒提醒,市民必須對高薪誘騙、不需要專業技能的境外工作提高警惕。他又表示,今次案件的受害人在肉體、精神上均受到折磨,希望市民能引以為鑑。

多名記者問及警方的營救計劃,及其他被禁錮人士的情況。警方再三重申,當局首要目標是要營救餘下的11人,現時並非適合階段透露進一步案情。

有記者關注,家屬是否曾向犯罪集團交付3萬元美金作贖金,警方稱每宗案件的背景及因素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並拒絕透露案件詳情,因涉及行動策略與調查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