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由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任主席的安樂工程,公司旗下的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去年承認在本港空調工程案件合謀定價,違反競爭法,遭罰款1.5億元。競爭事務委員會今日表示,已向安樂機電、江森自控香港有限公司、約克國際(北亞)有限公司及Johnson Controls International plc 及Johnson Controls 前助理服務經理李銳明展開第二輪訴訟。
競委會公布案情指,Johnson Controls 及安樂機電兩間互為競爭對手的空調工程供應商,在2015年12月14日至2018年6月24日期間,在香港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或圍標。競委會認為,有關行為屬嚴重反競爭行為,違反《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競委會公布的案情亦指出,李銳明牽涉入違反該守則。
安樂機電需支付1.5億罰款 李銳明涉第二輪訴訟
安樂機電在2022年11月,已按照競委會的《為從事合謀行為之業務實體而設的合作及和解政策》,就首輪和第二輪訴訟,與競委會訂立合作協議。而根據合作協議條款,安樂機電將就該兩輪訴訟承認法律責任、支付1.5億港元罰款,及競委會的調查費用及訟費,並推行全面的競爭合規計劃。
至於對Johnson Controls,及其前僱員李銳明展開的法律程序中,競委會就表示,現正向審裁處申請,宣布Johnson Controls 違反《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及宣布李銳明牽涉入違反該守則,並向他們施加罰款;向Johnson Controls 收取競委會的調查費用;禁止Johnson Controls 從事違反該守則的相同行為;禁止李銳明從事牽涉入違反該守則的相同行為;Johnson Controls 須推行有效的合規計劃;及向兩組答辯人收取競委會的訟費。
競委會籲已從事合謀行為人士 盡快聯絡申請寬待
競委會表示,本案的入稟,標誌著競委會對首輪及第二輪訴訟答辯人的調查已經結束。競委會相信,兩輪訴訟涉及的行為,對本地空調工程服務構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涉及的工程總額逾30億港元。
競委會提醒所有企業,不應參與反競爭行為,而已從事合謀行為的人士,則應盡快聯絡競委會申請寬待或提供合作,並呼籲各界保持警覺,向競委會舉報可疑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