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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紅磡站醜聞禮頓只罰四萬 田北辰指傳已「無嘢再告」 政府發言人:仍在調查

涉紅磡站醜聞禮頓只罰四萬 田北辰指傳已「無嘢再告」 政府發言人:仍在調查

(獨媒報導)2017年6月,時任沙中綫紅磡站工程接連爆出醜聞,包括剪短鋼筋等。政府及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2020年報告指港鐵、承建商禮頓和政府在監管工程上有嚴重失誤。屋宇署就承建商其中一項違規事項(機房)作檢控,昨(6月27日)被判罰款四萬元。至於警方的刑事調查,至今仍未有進展。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指,聽聞政府已「劃線」,「呢個事完結㗎喇,無嘢再告㗎喇」。當年的「吹哨者」,現為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則仍表樂觀,認為涉事者終有一日會退休,「只係時間問題」。政府發言人今日指,刑事調查正繼續進行,不會評論。

20230628田北辰立法會
田北辰

屋宇署是在2020年5月,對承建商禮頓禮頓建築(亞洲)有限公司提出檢控,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四萬元,署方將根據《建築物條例》轉介予承建商紀律委員會展開紀律處分程序,處分可包括可被判處罰款、受譴責或被命令從註冊承建商名冊中除名。

個案是涉及紅磡站列車停放處一塊鋼筋混凝土底板中的鋼筋聯接器與屋宇署批准的圖則有嚴重相歧,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40(2A)(b)條所訂的罪行,該罪行最高可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

潘焯鴻:港鐵屬政府一部分或免尷尬

當年的「吹哨者」,現為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在商台節目明言,政府或不再有跟進行動,認為對方自欺欺人。他指政府原控告禮頓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40(2A)(aii)條,涉及工程質量,及後更改為(b)條,即不按圖則施工。潘焯鴻指按委員會報告,整個紅磡站項目共有逾百項不按圖則施工。

他重提港鐵2019年在公眾壓力下曾鑿開石屎檢查,結果發現被剪短的鋼筋比例比預計的五成更高。港鐵及後放寬收貨標準,惟仍有三成不合格。潘焯鴻稱,屋宇署當時突稱收到港鐵投訴並作出控告,令公眾誤以為「已經告咗禮頓喇」。

潘焯鴻估計,料更改控罪是因為獨立調查委員會未有查明工程何謂合格或收貨,委員會曾有五名專家作供,五人的收貨標準皆有不同。他指如案件繼續按第40(2A)(aii)條控告,會填補委員會故意漏空、空白的地方,令當時委員會調查尋找到的證據形成刑事案件。

他指如今控罪只涉及不按圖則,沒有任何細節,故禮頓選擇認罪。不過他亦形容政府「捉蟲」,指港鐵曾容許禮頓重新設計車站,但未有將圖則提交屋宇署,「已經證據確鑿,已經告得」。

潘焯鴻認為部門的調查「太輕手」,早於獨立調查時顯示檢驗報告發現不存在部分U型鋼筋,及後卻突稱遺失所有報告。他聽聞稱政府佔港鐵七成股份,視其為一部分,不希望任何檢控令港鐵陷入漩渦,令政府尷尬。

他引述警方約半年前向他表示嘗試檢控,但遭律政司彈回頭。潘焯鴻又提到是次案件涉及建築專業,警方的調查有難度。不過他對案件進展仍表樂觀,認為當部分需負責的高層退休後,事件最終仍可被追究,「只係時間問題」。

田北辰:聞說政府已「劃線」「無嘢再告」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在同一節目稱罰款四萬匪夷所思,只就「雞肋」控告。他又稱聞說政府已「劃線」,「呢個事完結㗎喇,無嘢再告㗎喇」,稱將於立法會跟進,「呢件事無可能係成件事嘅終結」。

田北辰指,今次案件涉及的範圍只有131平方米。他認為只罰款四萬「好有保留」,不認同法官判辭指影響不大、不涉人員傷亡,促政府上訴。田北辰表示,紅磡站連續牆及月台在標書列明鋼筋數目,但實際少了數千條,港鐵需額外花20億加固。日後承建商投標時或會降低回標價以羸得標書,在施工時再降低標準節省成本,「博」日後出事後工程仍然被證實為安全「就冇事」,「如果係咁,將來咪好麻煩?」亦對落標者不公道。

政府發言人今日表示,執法部門正繼續就沙田至中環線工程質量事件進行刑事調查,根據一貫政策,我們現階段不會就案件作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