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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寄恐嚇信予律政司司長 41歲女子被控刑事恐嚇罪 留院中未能出庭

涉寄恐嚇信予律政司司長 41歲女子被控刑事恐嚇罪  留院中未能出庭

(獨媒報導)41歲女子涉於本月郵寄恐嚇信到律政中心收發組,疑恐嚇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女子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今(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指被告目前正留院,未能到庭,因此申請押後。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申請,押後至7月29日,或待被告出院後再訊,期間被告交由警方看管。

被告程慧雯(41歲)沒有報稱職業,被控於2022年7月21日,在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西翼8樓律政司收發組,發送具有刑事恐嚇成份的信封,威脅容嘉嵐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

據了解,容為律政司收發組員工,與被告互不相識,而收件人則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案件編號:ESCC137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