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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偽造委任證假冒公安遭識破 68歲女子被捕

涉偽造委任證假冒公安遭識破  68歲女子被捕

(獨媒報導)近年本地騙案數字高企,一名68歲女子昨日(15日)疑自稱駐港公安人員約見一名女子見面,並展示一張懷疑偽造委任證行騙。事主懷疑有詐,報警求助,警方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假冒公職人員」拘捕該68歲女子。

警方表示,昨日(15日)接獲一名36歲女子報案,指曾接獲一名自稱執法人士的來電,指事主於內地干犯嚴重罪案,要求事主與一名女子會面。事主其後按騙徒要求,到沙田區沙角邨與女子見面,該女子自稱駐港公安人員,並向事主展示一張懷疑偽造委任證。事主懷疑有詐,遂報警求助。

警方接報到場後,於該68歲女子身上搜獲一張懷疑偽造委任證及兩份懷疑偽造法庭文件,同日下午約4時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假冒公職人員」拘捕該女子。警方亦檢獲一部手提電話及懷疑為案發時被捕女子身穿的衣物。案件中,事主並無任何金錢損失。

該名被捕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而觸犯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治罪條例》第22條「假冒公職人員」罪,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