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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陳廣池譴責電話滋擾 稱「人在做,天在看」 籲大律師公會等發聲

法官陳廣池譴責電話滋擾 稱「人在做,天在看」 籲大律師公會等發聲

(獨媒報導)《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今在區域法院處理案件時,突然表示最近兩個月其官方電話不停被人以低端形式滋擾,包括有人用傳真機傳送文件予其官方電話,他嚴厲譴責:「人在做,天在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並提及有其他法官亦受相同滋擾。陳官又指執法機構須加把勁將這些人繩之於法,並指有關滋擾行為表面已犯4宗罪,包括滋擾法庭及司法機構人士罪、藐視法庭罪、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破壞和挑戰香港一向引以為傲的法治。他呼籲大律師公會及有良知的香港市民等站出來強烈譴責。

法官陳廣池今在區院處理一宗暴動案件時,在庭上表示最近兩個月其官方電話不停受人以低端形式滋擾,惟事件與案中的被告無關,亦不會影響法庭對他們的裁決。陳官嚴厲譴責有人用傳真機傳送文件予其官方電話的滋擾行為,並憤斥:「人在做,天在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提及有其他法官及司法機構人員亦受相同滋擾,而行為會影響電話的正常運作,亦會影響法庭使用者。陳官又指執法機構須加把勁將這些人繩之於法,並指滋擾行為表面已犯4宗罪,包括滋擾法庭及司法機構人士罪、藐視法庭罪、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破壞和挑戰香港一向引以為傲的法治。

他又呼籲任何在法律界維生及做事的人,都應「企出來大聲說不」,並大聲譴責滋擾及干預法庭的行為。他強調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要站出來,旗幟鮮明譴責行為。另外他又表明,法律界人士包括德高望重的資深大律師、在大學執教鞭的教授及講師,以及任何有理智良知的香港市民,亦應該出來譴責行為。

陳官重申,「不論政治光譜係咩色,用咩花」,行為都是對香港司法制度的徹底破壞,他又指破壞制度很容易,但建立卻要花上幾代人的心機、汗水及動力,並希望所有人秉持及尊重司法重要性。

陳廣池為《國安法》指定法官,曾處理黃之鋒等人的6.4集會案,而「快必」譚得志的涉發表煽動文字案,以及「美國隊長2.0」馬俊文的涉煽動分裂國家案件亦將由他審理。

律政司發聲明:嚴重打擊公眾對司法制度信心

《獨媒》記者曾向司法機構查詢事件有否轉交警方調查,惟至截稿前未獲回覆。律政司則於下午發表聲明,強調任何滋擾法官的行為、人身攻擊及辱罵,甚至是向他們作出威嚇,均嚴重損害法院的權威及打擊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聲明又指,違法者惡意破壞社會秩序,企圖干擾法庭程序,行徑令人不齒;他們不單止漠視法紀、踐踏法治,更會觸犯法律,必定要承擔法律後果。

另外,聲明指滋擾行為有機會構成刑事罪行,《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指出,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違法;而《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0(c)列明,任何人無合理因由而不斷以打電話,旨在對他人造成煩擾或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亦屬犯罪。而聲明提及有關行為亦可能觸犯妨礙司法公正,若有確實風險對法庭程序構成干擾,削弱公眾對妥善執行司法工作的信心,更可能干犯藐視法庭;以上的罪行性質嚴重,違法者或最高被判監7年。

聲明又提到《基本法》第85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政府絕不容忍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受到滋擾。另外,任何人企圖以卑劣手法影響法官審訊,政府必定會嚴肅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