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在立法會提出質詢,指部分市民無視政府警告,在極端天氣情況下進行戶外活動,令消防處及政府飛行服務隊需展開搜索及救援行動,問及會否跟進「濫用」,亦向在上述情況下遇險求助的人士徵收收回成本的費用。保安局回覆明確否決,指政府會在任何情況下為遇險或有需要人士提供緊急服務,不希望因任何原因包括徵費,窒礙市民使用緊急召喚服務。
本年截至九月錄得14宗事故
保安局的書面回覆指,2020年至今共有35宗在暴雨警告和三號風球或以上生效期間處理的攀山拯及遇溺事故,其中11宗需飛行服務隊出勤。如以年度分別計算,則確有上升的趨勢,由2020年的3宗,增至2021年7宗及2022年的11宗,2023年截至9月30日,則已有14宗。
林琳在書面質詢中亦問及每次出動成本,保安局指未能就出勤人員的薪酬及行政費用分別計算,只提供政府飛行服務隊每小時飛行時數的直接運作費用,即維修費及燃料費,三款機種由17,970元至42,020元不等。(直升機H175型/每小時26,740元;直升機EC155B1/每小時42,020元;定翼機CL 605型/每小時17,970元)
保安局:不希望因任何原因窒礙市民使用緊急召喚服務
局方重申,政府一向以市民的生命財產及公眾安全為首要考慮,警方及消防處接報後,會評估事故性質及調派適當資源,市民不能直接召喚飛行服務隊。保安局重申不會考慮徵費,指政府會在在任何情況下為遇險或有需要人士提供緊急服務,不希望因任何原因窒礙市民使用緊急召喚服務。
林琳:唔係希望以後所有人都要收錢
林琳在立法會會議廳外向記者表示,香港極端天氣越見頻繁,但仍有人會無視政府警告追風,甚至故意衝浪,強調搜救人員要以身犯險外出拯救,不想有人因此殉職,「拯救人員自己都有屋企人」。對於政府回應,她指「唔係希望以後所有人都要收錢」,而是針對在懸掛特別天氣警告,如紅雨、山泥傾瀉警告等時間外出活動的市民,「相信條線唔係太難劃」。
她提到,美國新罕布什爾洲自1999年已立法,向因魯莽而需求救的人徵收費用;日本埼玉縣亦自2018年開始,針對派直升機搜救山中遇難實施收費,建議政府參考外地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