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6月宣布修訂《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要求檢查員留意影片中「美化」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亦應顧及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建制派一致支持修訂,但擔心檢查員不熟悉國安法而難以判斷違規電影內容。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馬逢國則指業界有人「好鍾意喺鋼線邊緣」,詢問電影如已獲准放映是否等於可免去國安法刑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強調兩者截然不同,相關部門仍會就有人違犯國安法而採取行動。
新指引列明要審慎檢查紀錄片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今討論電影檢查制度,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副專員李若愚指,所有在港上映電影都必須由一名由電影檢查監督委派的檢查員考慮評級及應否上映。新修訂將涉及指引10段內容,包括如影片不得出現危害國安、嚴重破壞公共秩序、及煽動群眾犯罪的行為;檢查員要考慮電影是否取自真實事件及有否偏頗觀點。指引更特別提及如電影聲稱是紀錄片,檢查員須更加審慎。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馬逢國指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相信業界會理解法例。他又指業界有很多人因商業考慮而「好鍾意喺鋼線邊緣」,詢問電影如已獲准放映是否等於可免去國安法刑責。邱騰華強調兩者截然不同,強調檢查員只履行《電影檢查條例》(第392章)賦予權力,負責電影評級相關罪行,其他執法行動則由其他部門決定。
商經局:檢查員已有國安培訓
建制派一致支持修訂,民建聯葛珮帆詢問檢測員是否有足夠培訓及熟悉國安法,建議政府向業界解說,以便在守則下仍可發展電影。廖長江亦稱修訂可「以防攬炒派打著創作自由幌子煽動暴力」,並質疑檢查員認識國安法不足,難以判斷電影是否違規。
邱騰華強調,修訂並非要影響公眾享受電影欣賞及業界創作自由,指政府要檢視不同法例以防止有機會透過電影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又指早前已向業界簡介修訂內容,「業界唔係今日先面對指引」。他又認為檢查員本身有審視電影經驗,如新指引清晰亦可從中累積經驗。
廖長江即時反駁「starting from day 1 係冇經驗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創意產業)梁卓文「幫口」回應,指已向檢查員提供國安培訓,如有需要亦會徵詢律政司意見,再三強調檢查員經驗豐富,「每個同事基本上每一年睇超過200部電影。」自由黨邵家輝追問檢查員是否已完成培訓。梁卓文僅稱「一路處理緊類似問題」,包括詢問律政司意見及正總結工作經駭。
何君堯促監管網上發佈內容
委員會主席何君堯詢問《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與《電影檢測條例》兩者關係,並建議兩者合併。李若愚指,推出光碟的電影不一定會公開放映,故發行商仍需要向審裁處申請評級,強調兩項法例各有分工。
何君堯之後再要求監管網上內容,指現時電影可於網上自由公開播放,亦沒有評級制,「我根本唔洗買書、唔洗入戲院,全部係網上睇到,你哋洗唔洗成立一個399(章)專門睇網上?」邱騰華指不同範疇有不同規限,表明沒有需要合併條例及要求所有媒體送檢公開內容,「係咪要去到逢係喺媒體所有嘅嘢都要送檢,好似電影咁做呢?相信社會仲有好多討論。」
新民黨容海恩擔心有電影利用新聞報導片段宣傳、美化、煽動損害國安的行為,並詢問如何處理已公映的電影。梁卓文已播出的電影只會按當時生效法例指引審批,強調檢查員不是國安法執法人員,只決定電影是否可上映及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