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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買的是體驗不是食物吧

夜市買的是體驗不是食物吧

圖為2023年8月份在泰國曼谷唐人街拍攝的夜市照片

政府昨日公佈「香港夜繽紛」詳情,試圖從重振夜經濟及重設夜墟市等活動,激活疫情後疲弱的消費信心及旅遊事業。正如不少論者已經指出,以夜經濟振興日經濟,以夜市挽救消費場所,無疑是藥石亂投。政府要知道復常之後不能遵循舊路,因為人們的生活習慣及經濟運作已經轉變;而政府介入也涉及政策方向及公帑運用,需要廣泛收集民間團體及市民的意見。夜經濟涉及的層面很廣,本文只嘗試探討當中夜市可行的構想及方向,主要包括熟食墟市及市集活動等。

香港夜市的象徵當然是回歸以前的熟食墟市及大笪地一類的表演市集。這類非正規,甚至非合法的夜市由來已久;即使殖民政府不願見其成,也不得不被動接受。早於1920年代,政府已經設立小販牌照制度,規範營業地點,時間及種類。隨著二次大戰結束,中國大陸湧入大量的移民,不論在就業,零售,熟食及福利上也衍生了很大的需求,而夜市及相關的小販經濟正正發揮著重要的社會功能。當時政府探取的是比較懷柔的手法,主要是對無牌小販就地發牌,包括乾濕貨及熟食,當然亦會在交通要道進行驅散,但大體上都是適度規管的。政府甚至會於當時新落成的工廠區,調撥大牌檔以設立熟食市場,解決大量工人用膳的需要。直至1970年代初,香港工業起飛,政府認為當時的福利制度及工作機會已經足夠,決定停止發牌,亦開始遷移街道上的小販到室內街市,而持牌小販數目也由高峰時期的三萬多檔(當中熟食小販約佔夜間小販的三成)回落到現時約四千檔左右。

回顧這段小販歷史, 基層市民已經集慣了光顧平民廉價的小販夜市(舉例如九龍的廟街墟市及上環的大笡地),而夜市生活,包括光顧有牌或無牌的熟食小販或打賞街頭娛樂等等,已成為了市民的集體回憶。這與亞洲其他城市的經驗相似,夜市已經從昔日的庶民生活儼然成為了各地的獨特文化。不同的是,踏入2000年以後,政府對街頭夜市規範及取締越加嚴重,甚至全方位扼殺了所有夜市,間接導致了2016年新春的街頭衝突。

相反地,鄰近的台灣、日本、新加坡、泰國、韓國,甚至近來的深圳等地,卻在適度規劃下,成功轉化這種街頭夜市成為重要的旅遊項目,深得當地人及外地遊客的喜愛。時至今日,城市當中的餐飲及娛樂選擇已經種類繁多,街頭夜市只是人們消費的其中一項選擇。市民想從夜市中獲得的似乎並非食物質素,甚至活動表演,而是地道的生活體驗。這其實也十分符合現今文化旅遊的期望,大家都希望真實體驗獨特的生活文化,而不在乎參觀一式一樣的旅遊景點又或遍佈各地的豪飲美食。

夜市反映的應是一個城市文化的傳統、創新、拼搏及身份建立,而這恰恰不是政府由上而下的官方規劃可以促成的。經歷三年疫情和政治動盪後,香港刻下更需要的可能是放空一下,而民間社會積蓄的動力也需要得到解放。可惜,今天的政府已經不再信任民間團體,傾向以舉辦大型項目的心態選定半官方的營運單位,務求「好好睇睇」,最終恐怕只會成為放煙花式的樣版活動,令本地市民卻步的同時,又讓遊客不感興趣,更遑論可以成為不可取代的旅遊資源。

理想的夜市應該是回到日常,容讓社區表現自己的日常生活,這樣就已可吸引遊客自由尋訪他們心中的香港故事。具體的做法是按據初擬的政策步伐,加快落實支持民間團體復辦各式各樣的社區墟市(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2023)。當中關鍵的改善方向包括:

一)一視同仁地接受所有地區團體申辦不同種類的社區墟市
二)縮短現時四十個工作天的申辦時間
三)開放更多政府或半官方團體的閒置場地
四)放寬對熟食牌照的限制,包括明火煮食
五)放寬對現金交易的限制
六)釐清及降低地區諮詢的門檻
七)設立墟市專員協調不同部門及不同層級的政策要求
八)舉行公聽會廣泛搜集更多不同市民及團體的意見。政府除了籌辦五光十色的大型夜市外,也應該鼓勵民間團體籌辦帶有本土情懷的社區墟市,讓遊客能體驗本土文化情懷。畢竟各地夜市的賣點始終是當地獨特的風土人情,而不是全球共有的山珍海錯吧。

參考資料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2023). 墟巿有關的政策及事宜. 立法會CB(2)546/2023(05)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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