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坪洲警開槍案 菲漢承認襲擊兩警囚3月4周 案情沒提及中槍傷勢

坪洲警開槍案 菲漢承認襲擊兩警囚3月4周 案情沒提及中槍傷勢

(獨媒報導)今年農曆年初三,坪洲發生警員開槍事件,2名警員處理噪音投訴期間,遭一名菲律賓籍男子襲擊,最終連開三槍,男子腰部、肩部及手部中槍留醫。該菲漢與同鄉友人共被控4項襲警及阻差辦公罪,今(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菲漢承認兩項襲警罪,判監3個月4星期;其同鄉涉嫌阻撓及襲擊警員,則獲准自簽2千元,守行為3年,控罪撤銷。案情只提及兩名受襲警員的傷勢,而未有提及菲漢中槍後的傷勢。

首被告 ARIMAS, OLIVER DAIRO (43歲,菲律賓籍商人)承認兩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他於2023年1月24日,在坪洲永安街6號2樓,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員47299鄭耀忠;以及於永安街2號襲擊警員19482譚鴻鈞。

白衫:中槍菲律賓藉男子ARIMAS, OLIVER DAIRO
白衫:首被告ARIMAS, OLIVER DAIRO(資料圖片)

次被告 SACDALAN CIONE CHRIS ALVAREZ(33歲,菲律賓籍司機)則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在永安街6號2樓,故意阻撓及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9482譚鴻鈞。

次被告 SACDALAN CIONE CHRIS ALVAREZ
次被告 SACDALAN CIONE CHRIS ALVAREZ(資料圖片)

案情:被告居所舉行聚會 鄰居投訴噪音

案情指今年1月24日,即農曆年初三,兩名被告與另外6名朋友在坪洲案發地點的天台燒烤聚會,晚上8時,鄰居致電警方作出噪音投訴。警員於8時半到達,次被告SACDALAN CIONE CHRIS ALVAREZ聲稱是案發居所的負責人,警員遂口頭警告他們降低聲浪及終止聚會。但10分鐘後,鄰居再次聽到很大的音樂和唱歌聲,於是向警方作出第二次投訴。

案情:首被告身上有酒氣 情緒激動扯警衣領

高級警員47299鄭耀忠和警員19482譚鴻鈞遂接報到場,次被告打開門後,警員目睹兩名被告在屋內,由於二人身材高大,故看不到屋內情況。其中首被告ARIMAS, OLIVER DAIRO情緒激動及憤怒,用力扯高級警員鄭耀忠的衣領,以英文稱:「我識你,我認得你」,又說了一些警員聽不懂的說話,身上有酒氣。

案情:次被告阻擋同袍支援被襲警員

另一名警員譚鴻鈞嘗試阻止首被告襲擊同袍,惟次被告以身體阻擋譚,並用手肘襲擊譚的左肩,使譚的左肩被撞向牆。譚嘗試推開次被告的手,但因二人體型和位置不同而不成功,譚因而未能支援同袍。

此時首被告進而使用左手緊抓鄭耀忠的頸,同時使用右手捉住鄭的衣領。鄭感到呼吸困難,嘗試掙脫,首被告不但沒有停手,更用雙手捏鄭的頸,之後推鄭,使鄭失去平衡,繼而跌落樓梯,共有14級。

當鄭跌在1樓時,他拔出佩槍,並退回地下,惟首被告繼續追逐鄭。鄭警告指如果首被告再靠近的話,便會開槍射他,可是首被告無視警告,繼續靠近鄭。鄭遂在樓下的餐廳找到一個安全位置,並與首被告保持距離。

為了分散首被告的注意力、阻止他襲擊鄭,警員譚鴻鈞叫喊首被告,而首被告轉向譚靠近,之後在近距離舉起拳頭,使譚面對迫切的暴力威脅。鄭耀忠喝止首被告,此時首被告舉起右手、衝向鄭,首被告無視警告,用右手拳頭打鄭的左手,使鄭手上的胡椒噴霧跌在地上。

案情:警員在別無選擇下開三槍

鄭沒有退路,為使首被告停止施襲,鄭在別無選擇下開槍。開了第一槍後,被告沒有停止施襲,再度舉起右手襲擊鄭。直至鄭開了三槍後,他才能確認已截停了首被告,並要求警方增援。之後鄭暈倒被送院,首被告及譚鴻鈞亦被送院。

醫療報告顯示鄭耀忠的頸部有紅腫及擦傷,腰部有輕微腫脹,事後放了20日病假。譚鴻鈞則肩頸部位有腫脹,放了7日病假。

案情未有提及首被告ARIMAS 中槍後的傷勢。其案件於今年1月27日首次提堂,惟他因留院治療而未能應訊,直至3月1日才首次出庭應訊,惟不獲准保釋。ARIMAS 於5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保釋條件之一是不准飲酒。

案件編號:ESCC850/2023

相關報導:
坪洲警開槍案 中槍男遭控襲警 辯方申押後待與律政司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