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8歲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涉與一宗電話騙案有關,他被指假冒為受害人兒子,聲稱被捕並需要10萬元保釋金。王進洋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今(2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2月7日,以作進一步調查,另透露王向警方供出一名招攬自己的涉案人士,需做認人手續,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遂批准押後。王進洋另有保釋申請,鄧官考慮陳詞後拒絕,王須繼續還柙。
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28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至今還柙約3個半月。他今天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
王進洋申保釋再遭拒
王進洋自6月首次提堂後一直還柙,他早前曾兩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但均遭拒絕。他今天在觀塘裁判法院再申請保釋,鄧官考慮本案沒有重大環境改變,拒絕申請。
控罪指王於2023年5月30日,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假冒是陳瑞珍的兒子,聲稱因一宗襲擊案被警方拘捕,需要港幣10萬元現金保釋金,而不誠實地取得陳瑞珍的現金港幣$100,000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陳瑞珍的財產。
案件編號:KTCC104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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