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8歲休班警涉於今年初一凌晨,大鬧小西灣藍灣半島巴士站的城巴員工休息室,要求司機尋找自己聲稱丟失的手機,更涉打傷對方。休班警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受襲司機供稱被告當晚步伐不穩,要求替他尋回手機,當司機拒絕後,滿臉通紅的休班警發難,捉住司機心口表明自己警察。當司機打算報警,休班警見狀即衝前欲搶走電話,卻在糾纏期間不慎跌倒,之後休班警就開始暴打司機。司機又表示,其後有警員到場,處理完休班警後,態度不佳地表示二人是「互毆」。
被告劉驍璋(48歲)在控罪書上沒有報稱職業,他目前已被停職,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由資深大律師余承章代表。控方則由大律師李倩文代表。
受襲事主任城巴巴士司機 供稱被告突闖休息室找電話
遇襲事主郭福基今出庭作供,他操普通話,法庭安排傳譯員,他表示現年57歲,已來港定居7年,在城巴任職巴士司機。
郭憶述案發經過,他在今年1月7日值更通宵,約晚上11時在藍灣半島巴士總站的城巴休息室吃飯,與同僚陳子文傾談巴士改路線的事,在兩人傾談期間,看到步伐不穩的被告劉驍璋突然進入休息室,稱自己丟失了物品。陳子文向被告解釋此處是休息室,著被告外出尋找,陳陪同被告離開,郭則繼續吃飯。
郭續指,他飯後去洗手間,卻發現被告一直跟住自己,再次重覆丟失手機。郭叫被告致電城巴,對方沒有回應。當郭返回休息室取背包準備開工,被告再度糾纏,郭表示「無辦法」,被告拉住郭背包,扯他回休息室,兇惡地表示要尋找手機。
郭再表示無辦法,被告就拉下口罩,捉住郭的胸口,滿臉通紅及失控地表明自己是警察。郭供稱當時只好回覆:「我幫你找囉」,勸被告不要再捉住他。郭認為自己沒有義務替被告找手機,亦不相信被告真的是警員,惟被告當時十分兇惡,若不說幫他找,被告只會捉得更緊。
事主指被告見狀報警後搶電話 不慎跌倒後開始打事主
郭福基續指被告後來鬆手,他便趁機取電話欲報警,不料被告見狀後衝前搶電話。郭形容在糾纏間雙手一震,被告便不慎跌倒。當被告起身後便開始毆打,郭表示被告先踩其腳,之後左右勾拳併出,他只能用前臂遮檔。郭又形容,被告當日佩戴了數隻很大的戒指,若不遮檔會傷及眼睛。被告又壓郭在枱上,並咆哮:「來呀!來呀!」直至郭開始呼叫救命,被告才鬆手。
事主指再嘗試報警 被告出示警員證件
郭福基稱他起身後再嘗試報警,被告今次則出示其證件,再度表明警員身份。郭指他沒有理會,成功報警後亦將事件報告給控制室,指自己被一名喝醉酒人士毆打。
郭供稱,後來被告冷靜下來,開始用英文說話,但他聽不懂內容。郭又指,他事後希望離開休息室,但被告阻止,他形容自己遭被告「軟禁」,至警方到場才將二人分開。他又提到當天有三名警員到場,其中一名警員處理完被告後,態度不佳地向郭稱二人是「互毆」。
事主指頭部後方及小腿均受傷、腳面遭「踩裂」
郭強調在與被告接觸期間,他從沒有打過被告。而事後他的頭部後方及小腿均受傷,而腳面亦遭「踩裂」。
控罪指他於2023年1月8日,在小西灣(藍灣半島)巴士總站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郭福基,因而對該郭福基造成身體傷害。
案件編號:ESCC76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