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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末期癌妻受苦燒炭送最後一程 男子認誤殺 求情指患抑鬱兼還柙兩年望判感化

不忍末期癌妻受苦燒炭送最後一程 男子認誤殺 求情指患抑鬱兼還柙兩年望判感化

(獨媒報導)58歲男電工為照顧患末期癌症的妻子而辭職,前年不忍妻子受苦,並在她點頭同意下在家中燒炭,期間在房外播放佛教音樂祈求妻子無痛離去。妻子同日離世後男子自首,並在警誡下稱希望香港可以合法安樂死。男子原被控一項謀殺罪,由於他患有重度抑鬱症,上月在高等法院以精神失常減免刑責的基礎改認誤殺罪,獲控方接納。辯方今(18日)求情指,被告因照顧妻子患上重度抑鬱症,報告中沒有建議被告接受任何精神方面的治療,其中感化報告建議被告接受一年感化,辯方希望法庭接受建議讓被告重投生活,且他已還柙兩年半。法官黃崇厚押後至本月31日判刑。

被告郭偉賢(58歲,報稱電工)承認誤殺罪。他由大律師張耀良代表,控方為外判大律師Diane Crebbin。

案件原於昨日求情,惟控方大狀未有到庭,於是押後至今日,她今向法庭及辯方致歉,並指已去信法庭解釋原因。

辯方求情指被告重犯機會近乎零 報告建議感化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心理、精神科及感化官報告。辯方今求情指,自從被告妻子於2018年確診末期癌症後,被告因照顧她承受很大壓力並患上抑鬱症。惟報告中沒有建議被告接受任何精神方面的治療,其中感化報告建議被告接受一年感化,辯方希望法庭接受建議,讓被告接受協助,多於監禁式刑罰,因被告已還柙兩年半。另外,辯方指被告重犯機會近乎零,亦得到家人及僱主支持,因此希望能盡快開展正常生活。

法官黃崇厚問到被告是否願意接受感化,被告表示願意。另外辯方指若法庭決定判監,希望能獲全數減刑。

案情指被告警誡下稱想減輕切痛楚 望香港有合法安樂死

被告同意的案情指,他與胞妹及患末期肺癌的妻子陳秀雲(54歲),同住於鴨脷洲一單位。2020年1月30日凌晨3時許,警方接獲被告報案稱他殺了妻子。

被告在警誡下稱「我燒炭殺死我太太,係想減輕佢嘅痛楚」,他在錄影會面中稱,2018年10月妻子確診患有末期肺癌,被告因而辭退工作照顧她,惟當時癌細胞已擴散至身體不同部位,藥物或治療僅有短暫效用。及至2020年1月中旬,院方稱無更好的治療方法,病情會在2個月內惡化,被告提及妻子曾有輕生念頭。

被告帶同妻子回家後,同月28日再入院,醫生坦然她將於數天內離世,被告不願妻子孤獨離世,將她接回家,並買了一包炭。同月29日晚,眼見妻子感痛楚,被告深信醫生所言屬實,向妻子稱若無法承受痛楚可「送你最後一程」,妻子數次點頭示意。

被告於是到廚房燒炭,將載有炭的鑊搬入房,吻別妻子後,將冷氣機封上,用衣物封阻門隙,在房外播放佛教音樂祈求妻子無痛離去。翌日凌晨3時確認妻子離世,被告將事件告知家人,並致電警方自首。警察、消防及救護員到場後,被告主動開門投案。被告向救護員出示死者生前簽署的「放棄急救同意書」,但救護員解釋急救是他們職責所在,遂對死者進行急救。他在錄影會面中又稱希望香港可以合法安樂死。

兩名精神科專家診斷被告因照顧病妻子患重度抑鬱症。雖然他對自己所作行為有認知,但他無法理性思考,影響他對自己行為的意識責任。

案件編號:HCCC8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