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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漢涉與智障女非法性交致懷孕 判囚30個月

七旬漢涉與智障女非法性交致懷孕 判囚30個月

【獨媒報導】七旬漢被指於2022年,兩度與輕度弱智女子非法性交,最終導致對方懷孕,須接受人工流產。經審訊後,他被裁定兩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成立,今(8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0個月。法官練錦鴻指,被告理應知道事主的智力異於常人,但被告明顯利用事主的精神狀態,以掠食性方法與她發生性行為,更沒有使用防禦措施以防她懷孕。

被告陳建青(現年71歲)被控3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指他於2022年2至3月,及7月期間,與女子X非法性交。其中一罪表證不成立,另兩罪罪名成立。

官:被告應知事主智力異於常人、犯案屬掠食性

控方案情指,事主X生於 1992 年,案發時30歲,患輕度弱智。X的父親於元朗經營店舖,X會到店舖幫忙,而被告經常光顧。X於2022年7月在寓所附近晨運時遇到被告,被告把X帶到家中非法性交。及後X的家人發現她停經,驗孕後確認懷孕並報警處理,檢驗DNA後發現被告是胎兒的生父,X最後接受人工流產手術。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7月份冇搞過佢,我淨係2月份搞過佢,仲問我拎200蚊,我以為佢係雞」。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事主X在精神上沒有能力同意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X要求見面並非是可以讓被告剝削她的原因。被告理應知道X的智力異於常人,但被告明顯利用X的精神狀態,以掠食性方法與她發生性行為,更沒有使用防禦措施以防她懷孕。X對於事件難以釋懷,事後接受人工流產手術後,心理報告指她感不安及自責,不信任陌生人,亦不願再次回憶事件。而X的家人亦需小心翼翼以免提起事件。

練官就每罪以30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沒有其他減刑因素,兩罪同期執行,共囚30個月。

案件編號:DCCC 42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