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北角錦屏街上周日發生警員開槍案,一名38歲有精神病紀錄的男子,被警方開槍擊中胸部身亡,死者家屬昨日到警察總部請願,稱已多次要求警員不要開槍,並對報警感後悔。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指經初步檢視後,認為當時開槍的警員是有根據相關使用槍械的指引,將會調查及向死因庭遞交報告。
蕭澤頤傍晚出席活動後見記者,指絕對理解死者家屬的傷痛,深表難過,再次向他們致以深切慰問。對於死者的兄長已向警察投訴課作出投訴,蕭澤頤表示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個案。他重申警員使用不同槍械或武力都有非常嚴謹的指引,包括定期作出槍械使用訓練,強調經初步檢視後,認為當時開槍的警員是有根據相關使用槍械的指引。
蕭澤頤又提到警方十分重視案件,港島總區重案組將會盡快作出全面調查,完成後會向死因庭遞交報告,並建議死因庭盡快作出死因研訊。他亦指不要標籤精神病患者:「無論佢有無精神病都好,我哋遇到同樣事件都會跟返相關使用槍械或者不同武力嘅指引而去作出行動。」
被問到指引的內容,以及為何不開槍擊中男子其他身體部位。蕭澤頤就稱指引其中一個的主要目的是希望盡快避免任何人,包括警員本身及第三者受到嚴重受傷或死亡,重申警員是根據指引作出開槍決定,從而避免任何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