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因不滿法輪功「抹黑」中共政權,男子胡愛民前年到多法輪功街站清拆其宣傳品,早前在裁判法院被裁定5項刑事損壞罪成,昨被判監兩星期,緩刑2年半。免受牢獄的胡愛民昨日在「華記正能量」直播表明不滿判刑,已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並申請法援。他一再強調自己是「愛國者」,所做的事出於「正義」,很多人認為他獲緩刑是「好輕,好彩」,但他不同意。
無業漢胡愛民沒有透露就定罪抑或刑期上訴。事實上,如果高等法院認為裁判官量刑原則出錯,刑期可以調整,但不等於一定減刑,若高院認為案件有嚴重性,或要判阻嚇刑罰,確實有機會加刑,過往亦有出現「求減得加」的情況。
「華記正能量」在直播透露,自己近日亦面對官司,他的網紅冰室被投訴懷疑違反消防條例。楊官華在直播表示,胡愛民裁決前吃鴨腿湯飯,「點不知好彩,夜晚都有得食啦,唔使食皇家飯」。胡愛民用普通話說,外人表面上看他的案件「很輕,好彩呀」,但他不同意。
胡愛民自稱作為一個愛國者,所做之事都出自內心的「正義」,稱自己是無罪的。他又指法輪功不是一般的組織,其「禍害驚人」,若不消除將難有太平。他又指不滿裁決和判刑,已經向法庭提出上訴,他說「呢個罪名,我不承認」。
楊官華又稱上訴是要等《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取締法輪功,揚言「胡愛民大戰法輪案」只是開始,未來有可能上訴至終審法院。他又指「終審法院有5個官審」,但其實終院即使是正式聆訊,合議庭都只由3名法官組成,不存在「5個官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