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8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6日審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控方在黎智英的手機中發現一張佩洛西的 Twitter 截圖,當中附有黎、李柱銘和佩洛西的合照;控方另在黎的手機發現一張照片,是美國審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前夕,共和黨議員克魯茲(Ted Cruz)訪港期間,他與黎智英、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前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和前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的合照。另外,庭上談及2019年9月出版的特刊《2019年自由之夏》,陳沛敏指由於首次出版便沽清,《蘋果》其後加印第二版,以及推出英文版,而且扣除收入所得收益會捐給612人道支援基金。
黎智英赴美會見議員後 個人專欄解答問題 《蘋果》亦有報導
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控罪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第五天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由控方代表、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作主問。
昨天審訊提到黎智英於2019年10月赴美國會見參議員之後,要求陳沛敏構思約10條問題問他,以供他解答作為專欄題目。陳供稱她當時與同事構思了一些問題,包括「由最基本問起,例如點解要去」,「佢(黎)應該寫完之後,就 pass 畀 Ophe(同事)」,陳相信文章最終有刊登。她另確認,事後並沒有派記者去訪問黎。
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 林文宗(左)、副社長 陳沛敏(右)
控方展示黎智英專欄文章〈美國人想對我們說的話〉,刊於2019年10月27日副刊E3版。黎在文章開首說:「這幾天身在美國,難以抽身撰寫專欄,公司手足反問我是否可解答一些疑問,造就以下答問。」陳確認文章中的問題與她交給黎的問題相似。
控方指,文章共有九條問答,其中一條問題是「示威暴力升級,美國政界對香港抗爭看法有轉變嗎?」,問陳當時為何想到此問題。陳指因為當時有些美國議員關注示威暴力。控方續問為何會認為黎有能力回答此問題,陳表示:「因為佢一路都係對呢啲問題有睇法。」
另一條問題是:「《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通過後是否真的可以制裁黑警、葉劉、何君堯?」控方問陳為何有此問題。陳則指因為當時美國正在醞釀《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而「黑警、葉劉、何君堯」是示威者及其支持者曾提及過的制裁對象,但美國支持示威者的輿論會問:「係咪呢啲人都要負上責任呢?」
除了黎的專欄文章之外,陳記得《蘋果》亦有報導黎的訪美之行。控方遂展示2019年10月23日《蘋果》實體報紙報導〈黎智英冀美議員向港府施壓〉,當中載有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與黎智英和民主黨元老李柱銘的合照。
美國審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前夕 共和黨議員訪港 黎智英陳方安生等人會面
控方展示一張在黎手機檢取的圖片,乃2019年10月23日由 Mark Simon 傳送給黎,為佩洛西的 Twitter 截圖,顯示佩洛西與黎和李的合照。
So pleased to welcome Jimmy Lai, Martin Lee and Janet Pang to the U.S. Capitol. My full support and admiration goes to those who have taken to the streets week after week in non-violent protest to fight for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 in #HongKong. pic.twitter.com/maeTwTR8eV
— Nancy Pelosi (@SpeakerPelosi) October 22, 2019
控方又展示一張由前公民黨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於10月13日傳送給黎的相片,相中人包括黎智英、美國共和黨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前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和郭榮鏗,地點為香港會所(The Hong Kong Club)。法庭傳譯員翻譯「Dennis Kwok」時,一度錯誤譯為郭家麒,控方聽罷指正。
控方提到,《蘋果日報》於2019年10月13日報導克魯茲訪港,題為〈美議員轟林鄭撤會面軟弱〉,報紙頁面上方寫有「訪港力撐」,文章提及上述5人會面,當時為美國審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前夕。
2019年11月28日,《蘋果》手機程式發出一則推播通知(push notification),報導題為〈【人權法】特朗普動筆簽署 《香港人權民主法》生效〉。控方問這是否一宗「大新聞」,所以要發出推播通知。陳同意。
陳沛敏應黎智英要求處理羅傑斯給示威者的公開信
2019年12月18日,黎智英把「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的公開信「AN OPEN LETTER TO DETAINEES AND PROTESTORS IN HONG KONG」傳送給陳沛敏,問她能否刊登或報導。
陳表示,她當時應該有將相關公開信交給網上新聞的同事處理,不過後來《蘋果》沒有全文刊登,而是將它夾雜在其他新聞之中。
陳指該段時間香港有很多人被捕,羅傑斯希望就此作出回應,而「佢嘅訊息符合我哋一路以嚟嘅報導」,因此把公開信轉交給同事跟進。控方問這是否與黎有關,陳指有關,「咁黎生叫我刊登,我咪問同事趕唔趕得切刊登。」
2019年12月27日,黎智英的專欄「成敗樂一笑」刊出文章〈我們堅持下去,才有希望〉。控方特別指出其中數句:「我們逆權運動雖然傷亡慘重,我們卻阻擋了送中惡法,團結香港人萬眾一心保護家園的決心,獲得了以美國為首的自由世界國家和人民的支持,美國政府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和最近壓倒性的區議會選舉勝利,只要我們堅持不灰心,最後贏回《基本法》賦予我們普選的權利,絕對有可能。」
2020年1月《蘋果》送「逆權月曆」
控方展示2020年1月1日的《蘋果》頭版,標題為:〈踏入2020市民高呼 光復香港〉,右上方寫有「明日再送 逆權月曆」。陳稱《蘋果》以往從未附送日曆,該次是首次。控方特別指出新聞圖片中有人展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
2020年1月2日的《蘋果》則以〈103萬人遊行 入夜警狂拉400人 香港人,戰鬥!〉作為標題。控方問陳,誰人會戰鬥?且他們為了什麼而戰鬥?陳回答:「呢個係示威遊行有人嗌嘅口號」,為了爭取他們提及的「五大訴求」。
2020年1月13日,陳沛敏向主筆楊清奇傳送「飯盒會」會議紀錄截圖,當中提及「週末評論版可嘗試找端、立場、眾的一些寫得好的作者撰稿」,陳並問楊:「清奇,可否請你或 Jason 整理一下近月加入的作者陣容告訴我?因後天我們有飯盒會。」陳庭上解釋,因她當時不太掌握報紙論壇版有哪些作者,想與上述網媒作者陣容作比較,以看看兩者是否有分別。而 Jason 是楊的同事,當楊休假時會代為打理報紙論壇版。
《蘋果》出版特刊《2019年自由之夏》 陳沛敏稱當時賣斷市 張劍虹同意加印
控方指《蘋果》在2019年9月出版特刊《2019年自由之夏》,中文版於2019年9月20日出版,於9月27日再次出版,而英文版「FREEDOM SUMMER」則於同年10月9日出版。其中只有英文版和9月27日中文版的封面有標註價錢是10元,並聲稱扣除成本之後,淨收入會捐給「612人道支援基金」,至於9月20日的中文版則沒有標註價錢。
陳供稱,當時刊物出版後,有好多人買,「應該賣晒,斷咗市」,讀者要求《蘋果》加印,高層得悉讀者聲音之後,在社長張劍虹的同意下加印。控方追問,陳提及的高層是否包括黎智英?陳表示不肯定。
其中一頁寫「11.24 血債票償」,陳確認是關於區議會選舉。刊物內附有「抗爭日程大事記」,列出6月9日至9月16日之間的事件。
陳沛敏:對沙田新城市衝突相片印象深刻
控方提及其中一張新聞圖片,拍攝到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警民衝突情況,當天發生暴動及有警員被咬傷手指。陳指這照片並非由《蘋果》記者拍攝,而是從相片源頭購買或者借用。她表示對相片印象深刻,「因為呢張相對於我嚟講,係幾出色嘅作品,唔係好大路咁影示威者同警察爭執」,而是拍攝到黑衣人士之間有一名紅衣女子拿著購物袋。控方問她有否要求同事將相片納入特刊,陳僅表示:「記憶中我有(向同事)提過我覺得呢張相影得好好。」
陳沛敏表示對相片印象深刻,「因為呢張相對於我嚟講,係幾出色嘅作品,唔係好大路咁影示威者同警察爭執」,惟不是由《蘋果》記者拍攝。
控方另提到一張新聞圖片中,集會人士手持黃色「反送中」長幡。陳稱:「我記得張劍虹先生好似應黎智英先生嘅要求,寫過一啲大嘅毛筆字啦,好似就係呢啲」,待張寫好毛筆字,之後黎便安排印刷事宜。
控方指其中一頁描繪示威者的全版畫作,其後被《蘋果》用來印製海報,於2019年10月1日出版,並問陳是隨報附送還是在街上免費派發。陳則相信是以類似在報紙其中一頁全版印刷尊子政治漫畫的方式。
控方又指英文版特刊有一頁載有紐約聲援香港人士的照片,標註「G20 Stand with Hong Kong」,惟中文版卻不見這一頁,問這是誰的主意。陳則稱不記得。
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第25天審訊:
陳沛敏:7.1佔立會後 黎智英指示報導年輕人心聲 「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
黎智英訪美後要求被訪問 陳沛敏:不感意外或奇怪,黎一向認為需爭取外國施壓
第24天審訊:
陳沛敏:黎智英鮮明地反修例 很重視4.28遊行 當天報紙全版登尊子政治漫畫
陳沛敏:韓國電影以「逆權」為名 香港人始認識兩字 起初在中文不常用
第23天審訊:
林榮基赴台擺頭版 陳沛敏:係我嘅決定,因有新聞價值、持獨家照片者要求
第22天審訊:
張劍虹作供完畢 歷時約12天 下午將傳召前副社長陳沛敏
前副社長陳沛敏:黎智英有鮮明價值 佔中後「企得前咗」 娛樂新聞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