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控方早前舉證完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3項控罪表證成立,黎選擇作供,押後至今天(20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續審。黎以英語作供,他稱在六四之後創辦《壹週刊》,認為作為商人有需要涉足資訊自由範疇,「因為你擁有愈多資訊,你便知道得愈多,那麼你便愈自由。」後來,黎因為擴展生意業務而成立《蘋果日報》。就其個人和《蘋果》的立場,黎稱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亦認為「港獨」是陰謀。對於張劍虹早前證供指《蘋果》在2014年「佔中」之後立場轉趨激進,黎智英則不同意,因這份報紙一向關注運動,只是因為2014年社運行動增多,所以他們要跟進事態發展,使報紙看起來較活躍。
3罪表證成立 黎智英選擇親自作供
被告依次為:黎智英(74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
首被告黎智英由懲教人員押解往法院應訊。他身穿白色恤衫、淺綠色毛衣、卡其色西裝外套、戴上黑色粗框眼鏡,被帶入被告欄時向親友及旁聽人士揮手,又相手合十。黎的妻子、子女和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亦有到場旁聽,他們一同在家屬席就坐。等待開庭期間,黎一直與親友們相視而笑。
黎智英妻子 李韻琴(左)、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 陳日君樞機(右)
案件於今年1月開審,控方先後轉召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和陳梓華出庭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控方於6月舉證完畢。
代表黎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所有控罪表證不成立。惟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最終裁定黎3項控罪表證成立。
其後黎透過辯方表示選擇親自作供,另擬傳召一名專家證人就社交軟件 Signal 作供,預料辯方案情需時約30個工作天。由於3名法官在8及9月均有其他案件要處理,未能立即聽取黎的證供。經商討後,最終押後至今日續審。
案件廣受大批本地及國際媒體關注,縱使今早轉涼及下雨,早上約8時許起,約40至50名傳媒代表已開始排隊輪候記者籌。另外,自昨日中午起,有市民冒雨在法院外排隊,輪候公眾旁聽籌,至今早隊伍約有100人。
黎供稱六四後感恐懼 成立《壹週刊》冀著力資訊自由
黎在3名懲教人員的監督之下,步出被告欄,前往庭內的證人台就坐,期間一度望向公眾席。他先拿起聖經,以天主教形式宣誓,其後開始以英語作供。在作供期間,3名懲教人員全程坐在他背後看守。黎亦全程戴著耳機。
在辯方大律師關文渭的主問下,黎供稱,他原本擁有一間成衣公司「佐丹奴(Giordano)」,但是他在1989年把公司賣出,因為如果不這樣做的話,設在內地的分店便需要關閉。他稱,他在六四之後,開始成立傳媒公司、創辦《壹週刊》,因他感到恐懼,認為好像他那般的商人需涉足資訊自由的範疇,「因為你擁有愈多資訊,你便知道得愈多,那麼你便愈自由。」黎亦表示,他首次參與政治是關於六四。後來,黎因為擴展生意業務而成立《蘋果日報》。
辯方大律師 關文渭
黎智英:反對暴力及港獨
被問到《蘋果》的核心價值是什麼,黎指《蘋果》的核心價值其實與香港人懷有的核心價值相同,包括法治、示威自由、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和遊行自由。
被問到是否支持暴力,黎表示:「我一向都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而《蘋果》的立場亦一樣。
黎繼而被問到對於「港獨」和「台獨」的立場,黎表示他一向認為提倡香港獨立是一個陰謀,因那些人務求使其他人掉入陷阱,亦同意「港獨」想法「太瘋狂」。黎稱他經常要求同事不要在報導中談及「港獨」,《蘋果》也不會容許鼓吹「港獨」的人士參與報章工作。
黎智英:《蘋果》與香港人擁有相同價值
關文渭向黎智英出示剪報,題為〈蘋果日報:我們屬於香港〉,在1995年6月20日刊登於《蘋果日報》報章,為創刊社論。內容提及,在資訊透明的今天,只要《蘋果》讀者支持普選,不管面對多大壓力,《蘋果》員工必定堅持下去。黎稱,這句子顯示《蘋果》與香港人擁有相同價值,並且站在一起。
該文章亦稱《蘋果》不會容忍任何限制自由,黎指這代表到《蘋果》的原則。辯方問到,《蘋果》沒有提供任何員工培訓或指引,怎樣確保到他們的立場是與港人和《蘋果》一致呢?黎則相信員工都是香港人,很自然地會與《蘋果》站在一起。
張劍虹早前稱佔中後《蘋果》轉趨激進 黎智英反駁一向關注運動
辯方提及《蘋果》前社長張劍虹早前作供,稱《蘋果》在2014年「佔中」之前主要聚焦「狗仔隊」和娛樂新聞,但是2014年之後,「好似成為一間反政府、對抗中央嘅一個報紙。」
前《蘋果日報》社長 張劍虹
黎智英則不同意,因這份報紙一向關注爭取自由的運動,在2014年之前也有持續報導有關六四遊行的新聞,只是因為2014年社會運動事件增加,所以他們需要跟進事態發展,報導便增多,因而看起來好像較之前活躍。黎亦確認他在「佔中」期間曾被拘捕,該次是他第一次被捕。
《蘋果》前主筆楊清奇早前作供時提到,彭斯(Mike Pence)於2018年10月發表演講時提及美國對華政策,黎當時認為演講內容意味「美國反枱」,因此楊覺得由那時候開始,「黎先生嘅政治立場就變得激進啲。」黎智英則表示,不懂得如何回應,因他與楊清奇甚少交談,也幾乎未曾在論壇版撰文,不知道楊對自己的印象從何而來,「如果說我激進,我一直以來都是激進。」
首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間,與 Mark Simon、陳梓華、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中國或香港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第92天審訊:
官裁3控罪表證成立 黎智英選擇親自作供 押後至11.20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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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黎智英對談節目就如市民在茶餐廳評論政府 從沒籲外國制裁 官押明早裁表證成立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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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完成案情 黎智英要求法庭裁表證不成立 案件押後至7.24續審
第89天審訊:
料控方下周二完成案情 黎智英一方料7月作中段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