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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案(上)】「外國勢力」包括黎智英Twitter互動者、洋學者、美議員

【蘋果日報案(上)】「外國勢力」包括黎智英Twitter互動者、洋學者、美議員

(獨媒報導)3年前爆發的反修例運動,政府在多個場合強調「黑暴」是由媒體煽惑而生,背後涉及外部勢力發動「顏色革命」。政府控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勾結外國勢力」以及「煽動刊物罪」罪,已被還柙逾1年的6名高層,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認控罪。

什麼是「外國勢力」?案情提及這些勢力包括:黎智英經常在Twitter帳戶轉載《蘋果》英文版內容,並以標籤(tag)形式,與美國、英國、日本和台灣等地政治人物和代表互動和溝通;曾接受黎智英直播訪問的外國教授和美國前外交官;在反修例運動期間,與立法會民主派一同會見的美國國會議員;亦包括加拿大、德國、歐盟,以至「國際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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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資料圖片)

外國勢力「敵對行為」包括聯署聲明向港府施壓

控方表示6名高層在《蘋果》擔任要職,部分人是「飯盒會」成員,「在任何時候(at all time)」都知悉《蘋果》被用作發布煽動言論和勾結外國勢力的平台;亦知悉黎智英的政治理念,仍與他作出串謀行為。

要構成《國安法》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還需要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為」。有關「敵對行為」,案情羅列多項美國的作為,包括對港府及港警作出失實指控、支持港獨、聯同其他國家發表聲明向港府施壓。

6名承認控罪的被告為時任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以及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

律政司:部分《蘋果》報導只是「聲稱新聞」

控方的案情全文70段,花了近半來交代《蘋果》的三間涉案公司,即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的背景。控方表示在《蘋果》刊登文章的內容性質,包括新聞或「聲稱是新聞的內容(News or content purporting to be news )、由4名被告和其他寫手撰寫的專欄、廣告和示威單張和橫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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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7日,《蘋果日報》印刷中(資料圖片)

員工「飯盒會、鋤報會」被列入串謀案情

控方稱黎智英會召開「飯盒會(lunchbox meeting)」,討論和指示《蘋果》的出版決策, 部分被告會出席。每星期二,陳沛敏、羅偉光及林文宗和各部組負責人會開「策劃會」,討論來周的新聞焦點,以及《蘋果》出版的內容。

在每日報紙和網站的新聞運作,羅偉光要24小時負責網上新聞。每日「初會」將討論當日新聞話題,繼而考慮翌日報紙的內容,同日舉行的「編前會議」將決定A1頭版內容,陳、羅及林都有份參與會議。每晚開機印報前,內容會經核對,而翌日舉行的「鋤報會」檢討當日報紙的內容,以及跟進工作。

控方指控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蘋果》是一份廣範流通的報章,對公眾有強大影響力。在2014年的佔中運動後,黎智英成為一個經常發聲的公眾人物,經常透過《蘋果》作為平台表達政見,黎亦多次參與示威。控方指6名被告在與黎做出「串謀行為」時,都知悉黎的政治理念。

2019年3月港府提出《逃犯條例修訂》,成為社會爭議焦點,控方指《蘋果》發布煽動刊物,包括多篇報導和社論,並且鼓勵公眾參與示威。 在6月9日後,一場嚴重、廣泛和持續多時的暴力示威在香港爆發。在這段期間,《蘋果》發布多篇煽動性內容,例如散播仇恨警察、提倡「攬炒」和鼓勵繼續抗爭。控方指2020年1月新型肺炎在香港爆發, 似乎令違法行為歇止,但《蘋果》仍然被用作發布煽動內容的平台,煽動對中央政府及港府的對抗。

在2020年5月,盛傳中央將實施《港區國安法》,控方指《蘋果》透過發布英文版內容, 向外部勢力要求對香港實施制裁、封鎖及敵對行為。

黎智英涉借《蘋果》發表煽動和危害國安內容

控方花相當篇幅,講述仍待審訊的黎智英,與「外國勢力」之間的關係。控方指在2019年7月一篇報導,黎智英表示曾與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會面討論《逃犯條例修訂》;又在2019年10月與立法會民主派一同會見美國國會議員,當時美國正醞釀《香港人權與民主法》。

控方稱因為國安法推出,黎智英指示《蘋果》增加英文版內容,在2020年5月黎智英開設個人Twitter帳戶「@jimmyLaiApple」,他的帳戶公開,經常轉載英文版《蘋果》的內容,並會透過標籤(Tag)的方式,與「外部勢力」進行互動,這些勢力包括美國、英國、日本、台灣的政界人物,代表和代理人。在《蘋果》英文版面世當日,以「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做宣傳。黎智英亦在一個影片表示,英文版《蘋果》的目標是吸引海外,特別是美國的訂閱讀者。他認為愈多海外和美國訂閱者,中央政府愈難清算和鎮壓香港。

以上是案情上半部分,另稿將講述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實施後,針對《蘋果》違反「勾結外國勢力」以及「煽動刊物罪」罪的案情。

案件編號:HCCC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