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0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23天。控方今引述曾於《立場》發布的〈從北愛爾蘭抗爭經驗看香港抗爭運動的未來〉,鍾沛權承認因憂慮鼓吹武裝起義而指示下架,但不同意讀者會輕易受影響。控方引《大公報》等事後批評的文章,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指鍾當時下架是知道「可能闖咗啲禍」,而他一向強調持平,「解除個禍」最直接方法是刊登相關評論作「切割」。鍾稱當時對該些評論不知悉,亦認為文章已下架,無需再重提,強調事實錯誤必定會修正甚至道歉,但其他批評則不會回應。至於被批評使用「武漢肺炎」字眼污名化中國,鍾沛權稱「我唔認為係污名化」,《立場》其後停用僅出於「政治壓力」。
控方稱「批踢踢實業坊」為支持台獨網站
鍾沛權今繼續接受控方盤問。主控伍淑娟引台灣論壇「批踢踢實業坊(PTT)」轉載,由「歐洲再出發大聯盟 La Union Européenne En Marche」撰寫的文章〈從北愛爾蘭抗爭經驗看香港抗爭運動的未來〉,指PTT是「比較支持台獨、有政見的網站」,鍾稱不知道。
鍾沛權認曾下架北愛爾蘭抗爭文章 憂鼓吹武裝起義
鍾沛權確認《立場》曾轉載該篇文章,惟其後已刪除。他指文章於2021年5月發布,他前一晚10時下班時未見刊出,至當日清晨約6、7時起床看到文章,「成篇文章會令我擔憂畀人感覺鼓吹仿傚 IRA(愛爾蘭共和軍)恐怖主義或者武裝起義」,即時判斷不適合刊出,遂指示同事下架,估計文章曾上架約三至四小時。他解釋,同事知悉該文章「應該要等我睇過先發布」,卻不慎於凌晨時分刊出,「我承認個發布係一個錯誤嚟。」
控方指文章事實意見「撈埋一齊」 鍾:反映觀點與角度
伍淑娟引述文中「加上党安法起一連串的清算和對香港自由空間的壓縮」、「隨著中共積極地將香港人排拒於社會的重要位置外,香港人或許有日會自覺已成為二等公民,繼而再次生出強大的反抗情緒」、「在分析曾促使IRA武裝抗爭成功的條件後,我們可以得出北愛武裝反抗的土壤和環境並非絕無可能出現在香港」等,問鍾沛權屬意見或事實。鍾同意「党安法」指「國安法」,並認為上述句子是基於某種對事實的演繹提出的意見。
伍淑娟指,文章將意見和事實「撈埋一齊」,並發放「中國將香港人排拒在社會重要位置外」等訊息,讓讀者以為是事實。鍾指「評論文章一定有作者自己嘅 agenda 同判斷」,作者亦會以不同字眼形容其理解的事實狀態,反映對同一事件的觀點與角度,「可能佢會用清算,有啲人會用打壓,有啲人會用撥亂反正」。他亦同意,文章具「香港抗爭可參考IRA的武裝抗爭模式」的意味。
鍾稱讀者非一無所知、接觸大量資訊 不會輕易受文章影響
伍問該些評論是否會影響「思想冇咁成熟、冇咁識得分析」的人,鍾指他不知道受眾背景,難以一概而論。他又指,不能否定有讀者會接受該意見為事實,但認為今時今日讀者透過互聯網接觸大量資訊,「好難只接觸一面之詞」,加上「睇得呢類文章」的讀者並非對時事一無所知,不認為會輕易受影響,指若「今日接觸A文章受影響,聽日接觸反對A嘅B文章又受影響,我覺得唔係好合常理」。
余若薇一度質疑伍淑娟盤問目的,指該篇文章非檢控基礎,亦不知鍾沛權對文章理解與案何關,伍解釋欲從宏觀角度檢視鍾如何決定上架或下架文章。郭偉健認為鍾可就文章是否具煽動性作供,亦認為控方指控《立場》為政治平台,文章發布與本案未必完全無關,批准發問。
鍾沛權稱《國安法》後持續摸索紅線
伍淑娟其後引述多篇建制媒體當時對《立場》刊載該文章的批評,包括《大公報》方靖之的〈《立場》轉載煽暴煽「獨」文章涉違國安法〉、《橙新聞》承言的〈【講呢啲】那篇「立場新聞」上咗又404的文章有乜問題〉,及《文匯報》由前香港政府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撰寫的〈黃媒《立場新聞》涉美化恐怖主義!其心可誅〉。
控方指當時社會有聲音針對《立場》,問鍾沛權會否更小心,鍾稱「其實都唔係嗰陣時」,直言《國安法》生效後已新增界線,不會刊出港獨文章,其後亦一直就政治形勢和國安法執法過程調整,「摸索掌握緊嗰條所謂紅線係咩一回事」。
《大公報》批周小龍為「港獨」商人 鍾:如有應一早有執法部門處理
《大公報》一文提及《國安法》出台後,「各種『軟對抗』、『擦邊球』依然存在,更不斷在試探、挑戰國安法的底線」,如「『港獨』商人周小龍」在其童裝店擺放「黑暴雕像」、貼「煽暴煽獨」文宣等。控方問鍾是否認知,鍾指不掌握「軟對抗」定義,但印象中周小龍沒有提倡港獨,「如果有嘅話我覺得佢一早應該有執法部門去處理啦」,又指他無法舉例,「如果你有,或者你舉例畀我」,伍淑娟答:「好呀,我哋整畀你哋睇。」
至於文章稱有媒體續打「擦邊球」和煽港獨,鍾指「前文後理可能講緊我哋」,但沒有點名,「我就唔會自己對號入座啦。」
鍾:不認為「武漢肺炎」是污名化 僅因「政治壓力」停用
《橙新聞》一文指控涉事文章處處透露「港獨」思想,又指《立場》「肯定會用『言論自由』以及聲稱『轉載文章不代表本媒體立場』的方式來為自己辯解」。鍾解釋一般博客文章不會「戴頭盔」,因文章全部具名,不會讓人誤會作者意見是機構立場;至於轉載文章及讀者投稿則會表明不代表《立場》意見。
文章又批評《立場》至當時仍以「武漢肺炎」的字眼污名化中國。鍾指該字眼本為媒體普遍使用,直至2021年有輿論認為屬污名化,許多傳媒逐步更改,《立場》亦於停運前兩三個月、2021年10月左右,出於「政治壓力」停用。惟鍾指,至拘捕一刻仍認為該字眼「冇問題」,「我唔認為係污名化」,指該名字出現有歷史原因、也有人使用,港大兩位醫學院教授亦曾撰文指字眼有一定合理性。
伍問,即使世界衛生組織指疫症並非從武漢出現,中國亦出了聲明反對,「你哋係唔接受呢啲新聞?」鍾重申停用源於政治壓力,又指當時越來越少人使用該字眼,「共通性減低」,「我哋再堅持用,某程度上係自絕於同其他人溝通。」
翻查資料,網上曾流傳世衛赴武漢調查發現武漢不是病毒起源,惟經事實查核發現世衛並無相關說法,而世衛專家去年6月發表的報告,指對疫情起源未有定論,來自中國的數據並不完整。
稱馮煒光「黃到出汁」評論不公允:我哋肯定唔係一面倒
馮煒光一文則批評《立場》沒有轉載愛國人士文章。鍾不同意,指雖然建制文章較少,但《立場》博客亦包括建制派作者,如「愛國人士」、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陳凱文。伍淑娟問會否出現某些聲音「代表性不足(underrepresent)」,鍾承認有機會,但重申致力報導建制派聲音,在呈現多元觀點上「我覺得我哋做得比香港好多媒體好」,「我哋肯定唔係一面倒、唔係一言堂,兩個政治光譜極端嘅聲音,你都可以喺我哋嗰度搵到。」
馮又批評《立場》「黃到出汁」,「反對我國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的『立場』鮮明」,伍問鍾:「你覺得係誹謗?唔係 fair comment(公允的評論)?」鍾指評論不公允,「我唔同意佢呢個咁結論。」文章亦提及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以北愛爾蘭比喻香港,《立場》再轉載文章互為呼應,鍾指對夏博義說法「冇為意」。辯方一度質疑控方有否相關證據,伍淑娟稱會引述相關報導。
官稱下架文章知闖禍 轉載《大公》評論可「解除個禍」 鍾:無需要
郭偉健其後向鍾沛權表示,「你睇到呢篇文章就即刻要求下架,即你都知道可能闖咗啲禍,或做咗啲唔恰當嘅嘢啦」,並指《立場》一向稱盡量持平報導,而《大公報》等文章正是一直接回應,「要去解除嗰個禍,最直接方法咪登返呢篇文,咪睇到你哋切割?」,又或可報導《大公報》的評論,作為「官方回應」,形容是「很簡單的事情」。
鍾解釋當時沒有看到相關文章。郭指《大公報》是有關中央政府訊息的主要來源,「冇理由冇留意」,「冇人傳返比你聽?」鍾重申不知悉,僅知道當日下午有團體到灣仔警察總部示威。鍾又指文章當時留存時間不長,亦從網站完全刪除,其編輯判斷是「唔覺得再有需要去提及呢篇文章」,郭偉健即指,「你知社交網絡發布咗出去可以去到好遠,冇得斬、冇得 cut,我有冇講錯?」,伍淑娟亦指「遠到去台灣都有人 cap 返你個文章」。鍾指建制陣營監視他們文章的速度很快,又重申當時犯錯後已將文章盡快下架,「我嗰時嘅判斷就係唔需要有任何回應。」
鍾稱報導事實出錯必定修正 惟被指「偏幫」則不回應
鍾又指,是次並非《立場》首次被點名,印象中2019年後都有零星批評,惟他們從未試過回應。他表示,「如果話報導上事實錯誤,無論邊個批評,我哋錯咗一定會修正、一定會更改,甚至出道歉聲明」,但若並非批評事實出錯,而是指控他們「偏幫某啲人」,如指反修例直播只拍攝警察執法而非示威者,「基本上如果我哋覺得唔係事實,但又唔想就住呢啲指控嗌交,我哋通常就唔回應」,又指官方或半官方媒體的批評一般較籠統。
伍淑娟最後引高登討論區「思戀神父」,引述〈《立場》比較北愛香港抗爭文章遭左報批鬥 言追究「煽恐」、煽暴〉的《蘋果日報》新聞。伍引述時誤稱是「連登討論區」,遭辯方更正,伍笑指「唔好意思,應該係高登台唔係連登台」。
鍾承認當時有建制團體持續數日請願,故獲媒體報導。伍續指「呢篇文章都似乎有少少牽然大波,唔係冇人講㗎喎」,質疑:「咁嘅背景下都覺得無需回應?」鍾同意。報導又引述鍾當時回覆《蘋果》表示:「冇咩好回應,我做緊嘢,遲下再講,唔該」,鍾稱不記得但亦不敢否認,惟當時認為「可以做嘅嘢都做咗」,若當時有人問其回應,他確實反應亦應是「我冇咩補充、冇咩可以講」。
案件下周四(26日)續審。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