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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議員倡制裁香港官員法官 港府:強烈譴責、嗤之以鼻

美議員倡制裁香港官員法官 港府:強烈譴責、嗤之以鼻

美議員倡制裁香港官員法官 港府:強烈譴責、嗤之以鼻

【獨媒報導】美國政界正醞釀制裁香港法官、各級檢刑控官,5名美國國會議員提出新的制裁法案,點名49名香港法官、檢控官及政府官員,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國安委秘書長區志光、警隊一哥蕭澤頤、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等人。政府發言人今早出稿表示強烈譴責,並指對「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並要求美國政客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法案由美國眾議員共和黨金映玉(Kim Young)、柯蒂斯(John Curtis)、民主黨麥高文(Jim McGovern),以及參議員共和黨蘇利文(Dan Sullivan)和民主黨默克利(Jeff Merkley)同時向國會兩院提出。

49人名單 涵蓋各級法院國安人員

法案內容是要求美國總統在法案通過180日內,向國會判斷遭點名49人是否符合《香港人權及自由法案》及《香港自治法案》等的被制裁條件。

在制裁名單上的人物,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國安委秘書長區志光、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多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例如高院的杜麗冰、胡雅文、陳嘉信、陳慶偉。亦包括經常處理國安法案件的下級法官人員,例如總裁判官蘇惠德、已退休的前西九主任裁判官羅德泉。

另外法案擬制裁的人員,還有律政司的各級檢控官,例如負責《立場案》的伍淑娟,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副專員周天行、萬德豪等人。

政府:嗤之以鼻

政府今早發出新聞稿回應事件,指美國議員的行為妄圖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特區人員,政府表示強烈譴責。發言人重申《國安法》令香港迅速回復正常,但美國政府公然叫囂制裁,「其拙劣政治戲碼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政府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又指,政府對「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定當繼續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政府並強烈敦促美國政客認清事實,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稱極可能構成藐視法庭、妨礙司法公正罪

政府又指,任何國家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除了應受譴責,發表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49名擬制裁人員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區志光、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終院的張舉能、陳兆愷、霍兆剛、李義、司徒敬;國安法指定法官暨高院法官杜麗冰、胡雅文、陳仲衡、陳嘉信、陳慶偉、周家明、李素蘭、關淑馨、林文瀚、李運騰;國安法指定法官暨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國安法指定法官暨高院上訴庭彭寶琴、彭偉昌;國安法指定法官暨區院法官陳廣池、謝沈智慧、郭偉健、嚴舜儀;國安法指定法官暨總裁判官蘇惠德、裁判官鄭念慈、蘇文隆、香淑嫻、陳慧敏;已退休的羅德泉以及前國安法指定法官暨前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

至於律政司的名單,包括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副專員周天行、萬德豪;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淑文、黎劍華、伍淑娟、蕭啟業;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莊文欣、林宜養、劉允祥、李庭偉、吳加悅、徐倩姿,以及外聘檢控官、大律師吳美華。